光明时评:回迁房一半面积是公摊,“好经”何以念歪了?

作者:龙之朱

据媒体报道,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棚改安置小区东直家园的部分回迁户反映,回迁房的使用面积和当初的协议面积差别不大,而建筑面积却“膨胀”了许多,这也导致公摊系数超出协议公布的1.45,其中一些房子的系数竟然达到2.0,即房子面积的一半是公摊面积。如果想入户就得补差价,而部分居民缴纳不起几万元的费用,至今没办理入户手续。

城市棚户区居民基本上都是低收入人群,就像报道中提及的“75岁的马女士”,每个月退休金只有1000多元,而建筑面积“膨胀”以后,6万多元的差价,她根本补不起。这部分人群本来就是国家政策帮扶、惠泽的对象。国家这些年来强力推进棚改,就是为了改善这部分人群的生活条件,让他们从“忧居”变“宜居”,跟得上城市化、现代化的步伐。

然而,从哈尔滨这个安置小区的情形看,问题显然没有那么简单。协议上公布的1.45公摊系数,为什么会变成2.0?这样直接涉及到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规划变更,究竟是如何发生的?这样的变更又是如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

客观地说,回迁房的面积一般都不大,户数多,公摊面积必然也会增加。当地棚改公司一负责人也表示,按照系数1.45设计,根本设计不出来。是不是真的设计不出来,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但随随便便改动公布的公摊系数,增加回迁户的经济负担,显然是没有道理的。

何况,至少在公摊面积这个指标上,让人感觉当地棚改公司过于随意。比如,之前更改公摊系数遭到民众质疑后,又表示系数超过 1.7的房子,按照 1.7 结算房款。这不免让人大惑不解,这个公摊系数到底还有没有准儿?

不仅如此,公摊面积的变化,也会带来物业费等连带效应,住着70平方米的房子,却要交着140平方米的物业费,着实让人憋屈。

这些年来,各地积极推动棚户区改造,可以说,棚户区改造已经成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棚户区改造不仅仅是在建造新房子,也是在创造新生活。据报道,此前,世界银行低收入住区研究顾问也感叹,中国推进的棚户区改造体现了“对贫困人群住房、收入和利益的保障”。越是备受瞩目,就越是应该把好事办好,不要把“好经”念歪了。

当下棚户区改造出现的种种乱象,足以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足够重视基层百姓的切身利益,没有把这一项对于百姓而言是“天大的事”办好。这种失职失责首先体现在监管不力上。既然是重大民生工程,就应该强化监管,盯牢每一个细节,从居民区选址、政策设定,到工程质量监管、政策落地等,都要一一落实到位,绝不能交给公司了事,特别要警惕的是,不要让民心工程变成部分企业赚取黑心利润的手段。

此外,当地政府长时间无视民众诉求,也存在失察的情形。一个2017年就竣工的棚改安置小区,到现在都有人没有入住,这是说不过去的,而又该谁来负这个责任?

房子已经建起来了,回迁户也在焦灼地等待入户,当此之际,有关部门理应迅速介入,妥善解决此事,给棚改居民一个说法,给社会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