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坚决反对美驻港总领事涉港言论,别国无权干预

7月6日美国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出席香港电台节目时,大肆诋毁《港区国安法》,甚至妄言包括《港区国安法》在内的任何法例,都应由香港“自行立法”。对此,香港特区政府网站6日发布新闻公报,表示坚决反对史墨客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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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声明全文:
美国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最近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发表公开言论,特区政府表示坚决反对。
特区政府回应传媒查询时指,政务司司长张建宗6日连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与美国驻港总领事史墨客会面,表达特区政府的严重关注。
特区政府在声明中指出,国家安全属于中央事权。不论国家属单一体制或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均是由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进行。全国人大作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宪制权力和责任为特区政府制定国家安全立法,而所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亦有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
根据《基本法》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基本法》第12条订明,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如何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原则完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事务,任何其他国家或国会无权直接或间接干预。
声明重申,《港区国安法》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针对极少数人,不会影响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次立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要一步,为香港社会早日回复稳定作出必要和及时的决定,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独立和法治。
社会动荡、法治不济、企业资产和人身安全缺乏保障才是影响投资信心的决定性因素,香港过去一年国际评级下降也与此有关。美国也有为其国家安全立法,但从没听说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港区国安法》正好扭转过去一年的乱局,让香港恢复稳定,从而改善香港的营商和投资环境。国家安全有保障,香港才可长治久安。
声明指,立法有助香港不断提升自身优势,吸引海内外人才,巩固其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地位,并为推动创科发展提供动力。法治、司法独立、开放灵活的市场、简单低税制、高效的公营部门、公平和方便的营商环境等偏受重视的制度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均会维持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