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营收现金含量低 财务负责人频换员工数连降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7月15日,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纬新材”)首发上会。上纬新材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上纬新材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32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上纬新材本次拟募集资金2.16亿元,分别用于上纬上海技改一期项目、上纬(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自动化改造项目、上纬上海翻建生产及辅助用房、上纬兴业整改专案、补充营运资金。
上纬新材连续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无法覆盖营业收入。2016年至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25亿元、10.24亿元、12.38亿元、13.49亿元,实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8.58亿元、7.64亿元、7.45亿元、8.1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29%、74.62%、60.21%和60.60%。
2018年、2019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敌同期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3亿元、5161.35万元、2437.59万元、7826.80万元,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8亿元、2.05亿元、-1.46亿元、4408.77万元。
2016年至2019年,上纬新材销售费用超研发费用。2016年至2019年,上纬新材研发费用分别为2124.61万元、2242.54万元、2588.65万元、2543.93万元,销售费用分别为5432.13万元、5437.41万元、6822.36万元、6445.21万元。
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公司均值。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89%、2.19%、2.09%和1.89%。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4.20%、3.55%、4.3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83%、5.31%、5.51%和4.78%。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6.19%、4.73%、5.52%。
2016年至2019年,上纬新材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25亿元、3.57亿元、4.21亿元、4.76亿元,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89亿元、3.27亿元、3.84亿元、4.3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59%、31.95%、31.02%、32.53%。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41、2.62、3.18、3.01,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3.02、3.40、2.85。
2016年至2019年,上纬新材存货金额分别为6945.14万元、1.12亿元、9668.02万元、1.1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9%、11.29%、9.76%、10.41%。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2.21、8.78、9.91、10.14,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为6.47、6.77、7.11。
上纬新材综合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6年至2019年,上纬新材综合毛利率先降后升,分别为27.81%、19.31%、14.72%和19.60%。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2.74%、20.45%、22.64%。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均发生过变动。其中,财务负责人更是在1年半内2次换人,先后由谢小海、洪玫菁、谢珮甄担任。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财务负责人及董秘频繁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及高级管理人员频繁变动对公司持续经营及财务运转的影响。
此外,报告期内,上纬新材员工人数连降2年。2016年至2019年,上纬新材员工人数分别为331人、395人、346人、316人。
据招股书披露,上纬新材两家子公司违法违规遭罚。2016年3月24日,子公司上纬天津因在出口时曾以退税率5%的商品申报退税率13%的商品,被天津新港海关罚款4000元。2020年5月7日,盐城市应急管理局针对子公司上纬江苏部分区域未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装备、未按规定履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职责的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合并处以人民币962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财联社报道,上纬新材国内知名客户破产,公司对两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早在2016年末,上纬新材就对中航惠腾2848.77万元应收账款进行全额计提,计提理由为债务人财务困难。上纬新材还涉及与河北可耐特玻璃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耐特”)及其关联企业系列买卖合同纠纷,后者及其关联方拖欠公司账款760.97万元,尽管公司已经行使法律程序,但因尚未执行到款,截至2018年末,公司对前述金额全部计提。
中国经济网记者向上纬新材董事会办公室 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复合材料用树脂供应商计划科创板上市 无实际控制人
上纬新材主营业务为环保高性能耐腐蚀材料、风电叶片用材料、新型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乙烯基酯树脂、特种不饱和聚酯树脂、风电叶片用灌注树脂、手糊树脂、胶粘剂、风电叶片大梁用预浸料树脂、风电叶片大梁用拉挤树脂、环境友好型树脂、轨道交通用安全材料等多个应用系列,是国内领先的复合材料用树脂供应商。
公司产品属于新材料领域,属于特种改性配方环氧树脂产品,是复合材料成型的关键材料,应用领域广泛,下游主要应用领域包括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两大领域。其中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轨道交通用安全材料及电力、石化、电子电气、冶金、半导体、建筑工程等行业的污染防治工程;新能源领域包括风电叶片用材料、汽车轻量化材料等方面。
上纬新材无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纬投控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系台湾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蔡朝阳持有上纬投控13.23%股份,蔡朝阳及其亲属合计持有上纬投控23.58%的股份且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任意单一股东无法对上纬投控股东会或董事会形成控制,股权结构分散,因此上纬投控无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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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纬新材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上纬新材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32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上纬新材本次拟募集资金2.16亿元,其中3000万元用于上纬上海技改一期项目、550万元用于上纬(天津)风电材料有限公司自动化改造项目、8000万元用于上纬上海翻建生产及辅助用房、5000万元用于上纬兴业整改专案、5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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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年低于营业收入
2017年,上纬新材营业收入一度下滑。
2016年至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25亿元、10.24亿元、12.38亿元、13.49亿元,实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8.58亿元、7.64亿元、7.45亿元、8.1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29%、74.62%、60.21%和60.60%。
上纬新材连续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无法覆盖营业收入。
2017年、2018年,上纬新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连续两年下滑,2019年回升,但与2016年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3亿元、5161.35万元、2437.59万元、7826.80万元,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8亿元、2.05亿元、-1.46亿元、4408.77万元。
2018年、2019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敌同期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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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公司均值
2016年至2019年,上纬新材研发费用分别为2124.61万元、2242.54万元、2588.65万元、2543.93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和摊销费用等费用构成。
其中,职工薪酬分别为1005.97万元、1052.65万元、1293.99万元、1195.39万元;折旧和摊销费用分别为312.651万元、435.63万元、449.39万元、474.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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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89%、2.19%、2.09%和1.89%。
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4.20%、3.55%、4.32%,上纬新材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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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超研发费用
2016年至2019年,上纬新材销售费用分别为5432.13万元、5437.41万元、6822.36万元、6445.21万元,主要由运输费、职工薪酬等构成。
其中,运输费分别为2309.29万元、2303.04万元、2820.10万元、2970.71万元;职工薪酬分别为1319.53万元、1344.53万元、1355.81万元、151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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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83%、5.31%、5.51%和4.78%。
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6.19%、4.7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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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应收账款4.76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上纬新材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25亿元、3.57亿元、4.21亿元、4.76亿元,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89亿元、3.27亿元、3.84亿元、4.3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59%、31.95%、31.02%、32.53%。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3586.79万元、2988.90万元、3728.45万元、3768.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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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5月31日,2019年4.76亿元应收账款中有9957.54万元未收回,占当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20.9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41、2.62、3.18、3.01。
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3.02、3.4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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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存货1.14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上纬新材存货金额分别为6945.14万元、1.12亿元、9668.02万元、1.1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9%、11.29%、9.76%、10.41%。
2017年至2018年,公司原材料金额分别为6385.90万元、3863.14万元、6199.35万元;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3817.60万元、4009.14万元、3449.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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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2.21、8.78、9.91、10.14。
2017年至2019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为6.47、6.7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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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低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6年至2019年,上纬新材综合毛利率先降后升,分别为27.81%、19.31%、14.72%和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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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表示,毛利率波动主要是原材料价格波动所致,虽然公司于2019年起与部分客户约定了销售调价机制,但无法完全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产品毛利率受原材料价格、市场供需情况、客户和产品结构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若未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情况,则公司毛利率将面临下降风险,对公司整体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2017年至2019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2.74%、20.45%、2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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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变动频繁
报告期内,上纬新材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均发生过变动。其中,财务负责人更是在1年半内2次换人,先后由谢小海、洪玫菁、谢珮甄担任。
5月22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披露,上交所指出,律师工作报告显示,2016年1月1日,上纬有限总经理为蔡朝阳、财务负责人为谢小海。2016年5月20日,因任职调整,洪玫菁接替谢小海担任财务负责人。2017年6月1日,因任职调整,谢珮甄接替洪玫菁担任财务负责人。2017年7月4日,发行人聘任许崇礼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公司副总经理许崇礼不再兼任公司董秘,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谢珮甄兼任董秘。
报告期内,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动频繁。
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1)谢小海、洪玫菁的任职经历,目前是否仍在发行人处任职,相关任职调整的背景原因;(2)报告期内财务负责人及董秘频繁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高级管理人员频繁变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及财务运转的影响。
回复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先后由谢小海、洪玫菁、谢珮甄担任。
公司表示,变动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初公司进行了一系列同一控制下的重组,并相应地调整了公司组织架构及部分岗位的人员任职安排。上述历次财务负责人变动均系公司正常的人员任职调整,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17年7月至今,谢珮甄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其具备良好的财务会计工作基础及丰富的工作经验,选聘其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获得公司董事会的一致通过。上述人员变动符合公司发展历程中的实际情况,是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人员配置的体现,具备合理性,现任财务负责人自2017年7月起未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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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连续两年减少
报告期内,上纬新材员工人数连降2年。
2016年至2019年,上纬新材员工人数分别为331人、395人、346人、316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生产人员有136人,占员工总数的43.04%,研发人员48人,占员工总数的15.19%。
此外,公司硕士学历人员30人,占员工总数的9.49%,大学本科学历人员131人,占员工总数的41.46%。
两家子公司违法违规遭罚
2019年12月27日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5年12月24日,上纬天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环氧树脂稀释剂3051千克,价值5.78万美元,商品编号为29109000.00(出口退税:13%),实际出口货物商品编号为38249099.90(出口退税:5%),与申报不符。
天津新港海关于2016年3月24日作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新关缉违字(2016)5096号),认定上纬天津前述行为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相关规定,对上纬天津处罚款4000元。上纬天津已及时缴纳全部罚款。
2020年7月6日公开的招股书上会稿披露了上纬江苏安全生产处罚事项。
2020年4月8日至10日,盐城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盐城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复核实施方案》安排,对上纬江苏进行复产复核专项检查,发现上纬江苏存在相关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事项,并于2020年4月10日,对上纬江苏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苏盐)应急责改[2020]20号),要求上纬江苏限期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2020年5月7日,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对上纬江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盐应急罚[2020]19号),针对上纬江苏部分区域未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装备、未按规定履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职责的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合并处以人民币962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国内知名客户破产 应收账款全额计提
据财联社报道,早在2016年末,上纬新材就对中航惠腾2848.77万元应收账款进行全额计提,计提理由为债务人财务困难。
天眼查显示,中航惠腾是国内最早从事风力发电机组风轮叶片设计制造的专业化公司,也曾是国内最大的风轮叶片供应商之一,这家公司背靠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航空集团”),后者直接持有中航惠腾25%股权,另通过持有20%股权的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持有30%股权的 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中航惠腾的股权。
2009年,中航惠腾销售额为21亿元,市场占有率为30%,此后公司一度筹划IPO,据媒体报道,其上市材料已在2010年上报证监会。
但随着风电市场告别爆发式增长,自2011年起,受国内风电行业调整放缓乃至低迷影响,加之发生多起质量纠纷,中航惠腾开始出现大额亏损,业绩持续下滑。
2016年4月,上纬新材子公司天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中航惠腾支付上述货款,此后由于中航惠腾未在法院判决后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上纬天津申请冻结中航惠腾在经营活动中利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的存款3000万元。
2018年9月2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因中航惠腾破产,裁定终结对中航惠腾的执行,上纬天津未执行到款。
记者注意到,法院也曾对中航惠腾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拍卖,但上述律师告诉记者,普通债权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属于最后一位。而中航惠腾的债权人不止上纬新材一家,天眼查显示,涉及中航惠腾的法律诉讼共有249起,其中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共80起。
除上述情形外,上纬新材还涉及与科耐特及其关联企业系列买卖合同纠纷,后者及其关联方拖欠公司账款760.97万元,尽管公司已经行使法律程序,但因尚未执行到款,截至2018年末,公司对前述金额全部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