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一硕士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事实 撤销其学位

新京报快讯 据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消息,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昨日发布了《关于撤销刘宇宸硕士学位的公告》,公告称天津大学工程硕士刘宇宸因其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的事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经2020年7月10日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决定撤销刘宇宸所获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编号:1005632018110690),并收回相应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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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利
来源: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