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律师当庭举报公诉人索贿30万 希望能早日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律师当庭举报公诉人索贿30万元这种事,舆论关注度之所以非常高,是因为司法人员的廉洁问题于社会公众来说更加敏感。试想,一桩涉黑刑案的侦查检诉,若因“30万元”而生变,涉黑人员因此而解脱,百姓们期待的社会公平正义,会不会“泡汤”或大打折扣。

文|马涤明

7月11日,内蒙古包头王永明涉黑案的庭审进入第8天,在当天的庭审中,作为公诉人之一的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某耀,当庭被辩护律师举报索贿30万元。多名律师告诉记者,7月12日,稀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已对此案介入调查。

律师当庭举报公诉人索贿30万元这种事,舆论关注度之所以非常高,是因为司法人员的廉洁问题于社会公众来说更加敏感。试想,一桩涉黑刑案的侦查检诉,若因“30万元”而生变,涉黑人员因此而解脱,百姓们期待的社会公平正义,会不会“泡汤”或大打折扣。

当然,“公诉人索贿30万元”目前还只是举报人一面之词,到底是真是假,相信当地监委等部门能够调查清楚。实际上,这种事存在两种假设:一个是,关于“公诉人索贿30万元”真伪的假设;一个是,涉黑嫌犯即被告人犯罪嫌疑的真或假。

据报道,本案涉黑嫌犯王永明的女儿称其父被人陷害,一直通过多个渠道为父喊冤。而我们回到司法语境上说这个事,所谓“检察官索贿30万元”的假设,显然是一个很大的关键词,在嫌犯是否蒙冤的问题上,影响重大,不管当事人犯罪嫌疑最终是否被坐实,公众都会产生怀疑:是否是“30万元”在其中起了正向或反向作用?如此说,“公诉人索贿30万元”的举报更应尽快彻底查清,给公众一个交代。

尽管说,问题尚在调查中、真相未至,但此事的恶劣影响已在社会上散发开来——不管举报之事是真是假,影响都很恶劣:若索贿属实,则司法公信亟待修补;若举报不实甚至存在诬告,则是舆论和监管资源的严重空耗,更是对法庭秩序的严重破坏。

庭审现场

不管怎么说,当庭举报公诉人事件的真相都不能缺席——所以要特别提醒这个问题,是因为,之前有些“当庭举报”事件不了了之,而为之买单的自然是司法公信和反腐公信。如去年11月某地法院审理一起涉黑犯罪案件时,“黑老大”当庭指认公诉人是其保护伞,经常一起吃喝玩乐,并曾给其送过现金……事后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但遗憾的是,8个月时间过去了,公众至今未听到任何有关真相的消息。

真相或许会“迟到”,但最终不会缺席。但仍有必要提醒:公众舆论敏感的问题上,真相不宜拖得太久——希望“律师当庭举报公诉人索贿30万元”事件的调查结论,能早日向社会公布。

【作者】 马涤明

叮咚快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