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一项重要文件被讨论——《成都市城市建(构)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洁管理规定(送审稿)》(以下简称《清洁管理规定(送审稿)》),通俗来讲,就是让城市“洗澡”,从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谁要洗?
政事君注意到,此次需要“洗澡”的,包括这些地方:
◆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
◆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
◆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
◆产业功能区、农村新型社区等;
◆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其中,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书报亭、信息亭、治安亭、通信箱(柜)、配电箱、路灯杆、电线杆、交通标志、交通护栏、路名牌、交通站牌(亭)、垃圾箱、水篦子、健身器材、建筑小品、雕塑等设施,都属于要清洁的范围。
▲城管工作人员清除非法张贴的广告
多久洗一次?
根据《清洁管理规定(送审稿)》——
◆外立面墙面严重变色或者有明显污迹的,有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要及时清洁修复;
◆对建(构)筑物外立面为玻璃幕墙或者金属板类材质的,每年清洁管理不少于一次;
◆建(构)筑物外立面为面砖幕墙、石材幕墙、其他装饰板幕墙的,每二年清洁管理不少于一次;
◆建(构)筑物外立面为喷涂涂料的,每三年清洁管理或涂装翻新不少于一次。
▲锦江区均隆滨河路
谁来洗?
据悉,在制定政策之前,相关部门充分借鉴了上海、南京等城市先进经验。
政事君注意到,除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外,《清洁管理规定(送审稿)》还提到,应当培育和扶持建(构)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洁行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清洁企业投资研发科技创新型、节能环保型清洁作业设备及清洁用品,倡导清洁企业成立行业组织。
如何“洗得好”?
“城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罗强强调,加强对城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洁管理,有利于维护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质。要从三方面入手,做好建(构)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洁的工作。
一要推动新规尽快落地落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切实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要加快培育清洁产业,发展建筑外立面清洁市场,引入培育一批高技术市场主体,助推经济发展,带动社会就业。
三要学习外地优秀做法,借鉴南京、深圳等先进城市经验,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
蓉城政事记者 叶燕 邹悦 摄影记者 赤途
编辑 周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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