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这3个区域有大变化!

近日,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发3则规划调整论证方案,涉及郴州3个板块的用地调整,分别是:

1-于湘南国际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A-3-3、A-3-4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方案公示

2-关于郴州市下湄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修改) C-D区规划调整论证方案公示

3-关于郴州市骆仙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年修改)A-B区规划调整论证方案公示

城市发展,规划先行。为推进郴州城市结构功能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提升区域品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以上3则公示,来看看都有哪些改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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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国际物流园片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通知,拟选址王仙湖南侧地块作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湘南国际物流园向市政府请示调整湘南国际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A-3-3、A-3-4地块规划,经市政府领导批示,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程序组织专家和部门对所提交的调整方案进行规划论证。

规划地块位于郴州市中心城区南侧,湘南国际物流园内,距离市政府4.2km,北湖商圈5.4km,体育中心5.7km,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4.3km。基地位于郴州东、西城区的衔接位置,与两城区的联系都较为便利。

△调整前控制指标图

△调整后控制指标图

此次调整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基地选址铺路,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基地传承项目主要包括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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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仙铺片区

随着郴州汽车总站建设项目的位置调整,原规划汽车总站及周边地块用地功能已不符合城市实际发展需要,为合理确定区域规划控制要求。北湖区政府向市政府请示调整郴州市骆仙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B区地块规划,经市政府领导批示,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程序组织专家和部门对所提交的调整方案进行规划论证。

本规划调整范围为郴州市骆仙铺片区A-B片区,北至杉山岭,南至骆仙西路,西至高壁片区,东至下湄桥西片区,总用地面积约92.11公顷。本次调整地块为骆仙铺片区A-B片区内的A-2-1、A-2-2、A-2-3、A-2-4、A-2-5、B-1-1、B-1-2、B-1-3等8宗地块,用地面积约为14.96公顷,北临汽车总站搬迁项目拆迁安置用地,南靠曾武岭,西接新选址的汽车总站,东邻同心河,同心路、寒溪路从用地中部、东面穿过。

△用地调整前后

1、用地范围调整:本规划范围调整是在原有已批控规基础上,与《郴州市下湄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修改)》和《郴州市高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对局部地段进行优化调整。

2、地块边界及用地性质调整:规划将原控规A-2-1地块交通枢纽用地调整为零售商业地; A-2-3、 A-2-4地块社会停车场和交通枢纽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 B-1-2地块住宅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保留原地块护坡,划出建设用地)。此外,A-2-2、 A-2-5、 B-1-1、 B-1-3等9宗地块在用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地块边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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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湄桥片区

为建设美丽西城门户,打造郴州西城门户重点核心区域,现有片区规划已不符合城市发展需求。北湖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调整下湄桥西片区C-D区相关规划指标,经市领导批示,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程序组织专家和部门对所提交的调整方案进行规划论证。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下湄桥西片区C-D区,四至范围北至恒辉路、南至同心路、西至杉山岭,东至南岭大道,总面积为197.54公顷。本次修改地块为下湄桥西片区C-D区内C-1-01、C-1-02、C-2-01、C -2-02、C-3-01、C-3-02、C-3-03、C-3-04、D-5-01、D-5-02、D-5-03、D-5-04、D-5-07、D-5-08、D-5-09、D-5-10等16宗地块,用地面积为36. 45公顷,北临恒辉路,南临同心河,西临和平路,东临下湄桥公园。

修改地块包括C、D两片区共16宗地,其中:

C-1-01、C-1-02地块现状为中央粮库、国家粮库、面粉厂和资兴矿务局(同心驾校)用地;

C-2-01、C-2-02地块现状为国家粮库、面粉厂、资兴矿务局和小部分集体土地;

C-3-01、C-3-02、 C -3-04地块现状为郴嘉铁路小区、 荣昌机械厂、和昌食品厂和部分集体土地;

C-3-03地块现状为同心桥村集体土地;

D-5-01现状为阳光佳苑小区;

D-5-02、 D-5-03现状为下湄桥村集体土地;

D-5-04地块现状为市冶金公司用地;

D-5-07、 D-5-08、 D-5-09、D-5-10地块现状为修建同福路和新一中临时施工地。由于用地夹在杉山岭和鸡嘴岭之间总体地势呈东西高,中间低的走势,同福路从中部贯穿片区。

1、道路调整:新城控股集团拟建设十万方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选址C-3 02地块,由于对商业业态和建筑形态有硬性要求,规划布局需要将同德路局部线型向北调整。

2、地块边界及用地性质调整:规划将原控规C-1-01地块住宅用地根据用地权属和工业历史遗迹保留情况调整为两块住宅用地一块行政办公用地和一块公园绿地; C-1-02地块其他公用设施用地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位置; C-2-01、C-2-02地块住宅用地和文化活动设施用地整合为住宅用地,原文化活动设施用地调整至北面,结合现状麻纺厂北厂打造文创中心; C 3-01地块住宅用地根据拟入驻企业意向调整为一块商业用地和块住宅用地,并将C-3-04地块服务设施用地整合至住宅用地; C-3-02地块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 D-5-1、D-5-2、D-5-3地块住宅用地和公园绿地整合为住宅用地,原公园绿地调整至对面地块,结合保留工业建构筑物打造工业遗址游园: D-5-07、 D-5-09、D-5-10地块社会停车场、商业设施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 D-5-08地块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根据周边用地整合情况,位置北移:因同德路调整新增D-6-04地块公园绿地

来源: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朱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