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区、让区、龙凤区2020-2021学年度学区划分出炉

东北网7月24日讯 今日,萨尔图区教育局、让胡路区教育局、龙凤区教育局分别发布了《萨尔图区2020-2021学年度学区划分及新生入学办法》《让胡路区2020-2021学年度学区划分及新生入学办法》《龙凤区2020-2021学年度学区划分及新生入学办法》。

萨尔图区具体学区划分如下

2020新村地区初中入学范围一览表

2020新村地区小学入学范围一览表

2020新村地区以外初中入学范围一览表

2020新村地区以外小学入学范围一览表

新生入学办法如下

入学年龄、班额设置、入学时间限定

1.入学年龄。小学新生为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满6周岁学龄儿童。

2.班额设置。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3.入学时间限定。

兰德学校一部(小学)、祥阁学校、机关一小、机关二小、机关三小、靓湖学校(小学)、庆风小学入学时间限定提前一年购房落户(2019年6月30日之前);

六十九中学一部入学时间限定提前二年购房落户(2018年6月30日之前)。

如符合入学要求的学生已达到班额上限,则需按照购房落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超出班额上限的学生,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其他学校取得住宅房屋产权证和户口簿时间须在入学当年6月30日之前。

报名方法、现场确认和报到时间

1.报名方法

家长通过微信平台关注公众号(公众号名称:萨尔图区阳光教育平台)或到学校扫描二维码后关注公众号,在公众号内按照招生说明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照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家长持房产证、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2.网上报名、学校网上初审及现场确认时间

两证统一的学生(包含公共学区):7月28日—7月30日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有购房年限要求的学校,7月28日、29日为符合年限要求的学生报名时间。在学校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上限时,7月30日为购房落户年限不足的报名时间。7月31日和8月1日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到相应中小学进行现场确认。当符合购房落户年限要求的报名人数达到招生计划上限时,购房落户时间不足的,在8月2日由学校做好登记,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两证不统一的学生(包含公共学区):8月4日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8月5日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到相应中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学区内随迁子女:8月7日、8日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8月9日、10日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到相应中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公共学区随迁子女:8月11日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8月12日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到相应中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8月13日至18日,各中小学校负责将新生入学资格证明材料汇总,报送区教育局审查,审查合格后完成学籍注册及配额资格审核。

新生报名结束,如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家长持有效证件在8月19日、20日到相应中小学校登记补报后,由学校汇总统一上报区教育局。

3.新生报到及分班

新生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初中新生参加入学检测),并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阳光分班。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说明

1.两证统一的学生入学。在网上预报名审核通过后,家长持与居住地址一致的房屋产权证(监护人产权达100%且能达到基本居住条件)、户口簿按照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及审核;学区内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购房落户年限不足的两证统一的学生,按购房、落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直至录满为止;符合入学要求的学生已达到班额上限,则需按照购房、落户时间先后顺序,把超出班额上限的部分学生统筹到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两证不统一的学生入学。只有本学区住宅房屋产权证或只有本学区户籍(包含户口在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父母无房的情况,监护人需提交无房证明;不包含集体户口)的学生,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可选择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相对就近的学校进行网上预报名,在网上预报名审核通过后,家长持房屋产权证或户口簿、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及审核。

3.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大庆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和《大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庆教函字【2016】7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在规定的报名时间,随迁子女按其监护人居住证地址可选择就近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网上预报名(如现居住地就近学校生源饱和,需选择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家长须持相关证件(户口簿、家长居住证)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及审核,经学校、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可享受配额政策。各学校在招生计划未满时不得拒收随迁子女学生入学。各学校在招收随迁子女时,要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收方式进行招生。

4.补报须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学校现场确认,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补报入学。

重要说明

1.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26日至7月27日到就读学校填写《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同时提交房产证、户口本、残疾证、病历等相关材料,留存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可取回),学校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备案;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2020年初一新生继续实行配额政策,在初中阶段,凡是违规择校、不按要求入学、非正常转学等与《大庆市省级示范高中招生配额政策实施意见》相悖的学生不享受或取消配额资格;初中学校要在学生入学后,向家长宣传解读配额资格的相关政策和配额审定的相关要求,区教育局将对配额资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认定,各校要对具有配额资格学生进行定期公示。

让胡路区“中学”学区划分明细表

让胡路区“小学”学区划分明细表

让胡路区新生预报名方法及现场确认说明

一、入学年龄要求、报名方法、网上预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

1.入学年龄要求。

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各校不得招收小于6周岁学龄前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26-27日持房产证和户口原件、复印件及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到本学区内对应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备案。

2.报名方法

家长通过微信平台关注公众号(公众号名称:让胡路区阳光教育平台)或到学校扫描二维码后关注公众号,在公众号内按照报名说明进行网上预报名,在学校网上审核通过后,家长持房产证、户口、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现场确认信息的学生,学校不能录取其入学。

3.网上报名、学校网上初审及现场确认时间

两证统一的学生(第一阶段):7月28日(上午6时)——7月29日(下午16时),各校学区内两证统一学生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其中大庆一中、外国语学校、三十六中、景园中学、奥林学校(小学部)、世纪阳光学校(小学部)、景园小学为符合提前购房落户年限要求的学生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

购房落户年限不足的两证统一的学生(第二阶段):7月30日(上午6时至下午16时),大庆一中、外国语学校、三十六中、景园中学、奥林学校(小学部)、世纪阳光学校(小学部)、景园小学等学校,在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上限时,购房落户年限不足的两证统一学生进行网上预报名,按照购房和落户时间先后进行补录,学校完成网上初审。如学校报名人数已达到招生计划上限,未被录取的购房和落户年限不足的两证统一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7月31日—8月2日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到相应中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两证不统一的学生(第三阶段):8月4日(上午6时至12时)单房证学生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8月4日(下午13时至17时)单户口学生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8月5日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到相应中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随迁子女(第一监护人在本辖区内无房产)及其他(第四阶段):8月7日(上午6时)——8日(下午16时),到现居住地(以第一监护人居住证地址为准)就近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初中学校、小学进行网上预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8月9日-10日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到相应中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8月11日至16日各中小学校负责将新生入学资格证明材料汇总报送区教育局审查,审查合格后完成学籍注册及配额资格审核,同时下发入学通知书。

新生报名结束后,如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在8月20日—21日到对应学校进行补报。如补报学生数量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量时,需按购房落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学位,未取得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现场确认说明

1.学区内中小学生:在网上预报名审核通过后,家长持地址一致的房屋产权证(监护人产权达100%)、户口簿按照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及审核。如符合时限要求和两证统一原则的学区内报名学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还有剩余名额,则按购房和落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补录,如不满时限要求的两证统一学生人数已超过剩余学位,补录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则统一调剂到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两证不统一的学生:只有本学区房屋产权证或只有本学区户籍(监护人需提交无房证明)的学生,初中新生可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相对就近指定初中学校进行网上预报名,小学新生可到就近或相对就近学校网上预报名。在网上预报名审核通过后,家长持房屋产权证或户口簿、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审核。(两证不统一的学生,中学到非指定学校就读不享受配额政策)

3.随迁子女:按照《大庆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和《大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庆教函字〔2016〕7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初中随迁子女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指定学校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家长须持相关证件(户口簿、家长居住证)到预报名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审核,经指定学校、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可享受配额政策。初中指定学校有大庆三中、乘风学校、二十五中、庆新中学、富强学校、北湖学校、喇嘛甸中学、新潮学校、奥林学校、二十四中、四十二中、四十六中、世纪阳光学校,铁人学校,共14所;小学随迁子女到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家长须持相关证件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各初中指定学校和各小学在招生计划未满时不得拒收随迁子女学生入学。如现居住地就近指定学校生源饱和,区教育局将协调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就读。各学校在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时,要采取公开公正的招收方式进行招生。

让胡路区新生入学办法

一、划分及入学原则

1.坚持“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学区划分以小区、道路等自然分界线进行,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和各校生源保持相对均衡。老楼区内新建楼房或新建楼区未建学校的,就近安排学生入学,如就近学校生源饱和,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2.坚持“房屋产权证和户口簿”两证统一原则。依据《大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庆教函字〔2016〕7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须持户口簿、住宅房产证(房屋产权达100%)到学区内学校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

3.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原则。依据市教育局《关于禁止组织小学升初中入学考试的通知》(庆教办发〔2012〕85号文件)和2014年《大庆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任何学校不得以各种理由拒收符合年限要求的学区内学生,不准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招收学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准突破招生计划的最高限额。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校要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将新生情况(学生姓名、年龄、监护人姓名、是否享受高中招生配额政策等项)向社会公示。

5.坚持关爱特殊群体原则。对适龄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条件接收的学校要给予特别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6.坚持落实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烈士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政联〔2011〕7号、黑教发〔2016〕61号、黑公通〔2018〕32号、黑应急联发〔2019〕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细化程序,严格审核,确保优待政策得到落实。

7.坚持适龄儿童入学原则。落实《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试行)》中第十四条内容,适龄儿童少年(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备案。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二、新建小区协调入学安排

中央花园小区暂时不划分学区。因中央花园小区配套学校未建设完成,暂时不划分学区,起始年级学区内(两证统一)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三、入学年龄、班额及入学条件时间限定

1.入学年龄要求。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各校不得招收小于6周岁学龄前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26-27日到应就读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备案。因身体原因延缓入学的,应附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

2.班额设置。小学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

3.入学条件时间限定。大庆一中、景园中学、外国语学校、三十六中、世纪阳光学校(小学部)学区内取得房产证(房屋建筑面积45平米以上,房改房以物业费和采暖费交费票据所标注的面积为准)和户口簿登记时间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景园小学、奥林学校学区内取得房产证(房屋建筑面积45平米以上,房改房以物业费和采暖费交费票据所标注的面积为准)和户口簿登记时间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如符合时限要求和两证统一原则的学区内报名学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还有剩余名额,则按购房和落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补录不满时限要求的两证统一学生。其他学校取得房产证和户口簿时间须在入学当年6月30日之前。

四、几点要求

1.2020年初一新生继续实行配额政策,在初中阶段,凡是择校、不按要求入学、非正常转学等与《大庆市省级示范高中招生配额政策实施意见》相悖的学生不享受或取消配额资格;区教育局将对配额资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认定,各校要对具有配额资格学生进行定期公示。

2.2021年秋季入学,大庆一中、景园中学、外国语学校、三十六中、世纪阳光学校(小学部)购房(要求房屋建筑面积达45平米以上,房改房以物业费和采暖费交费票据所标注的面积为准)及落户时间到入学当年6月30日应满一年,即购房落户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景园小学、奥林学校购房及落户时间到入学当年6月30日应满一年半,即2021年新生入学购房落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2022年秋季入学取消房屋面积限制要求,但大庆一中学区内房屋购房时间应满一年半。其他学校取得房产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证件时间须在入学当年6月30日之前。如有新调整,将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告。

让胡路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龙凤区“中学”学区划分明细表

新生入学办法

招生原则

学区划分及招生坚持以户口簿和房产证为依据(户口指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房产证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且具有100%产权的住宅性房产证,下同,2020年起,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以社区(村)、道路等自然区划为界线,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免试、就近及相对就近,指定学校,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招生方法

在招生工作中,坚持以户口簿和房产证为依据,按优先顺序分批次招收入学。

1.两证统一:户口簿、房产证地址一致,按学区入学。

2.两证不统一: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剩余,参照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入学。

3.随迁子女:参照“学区划分”到对应学校入学。对应学校容纳不下的,指定到其他学校入学。

招生程序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的儿童,各校不得招收小于6周岁的学龄前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26—27日到应就读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备案。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0年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方法

新生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龙凤区阳光教育平台),在公众号内按照报名说明进行网上预报名,学校网上初审通过后,家长持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现场确认的学生,学校不能录取其入学。

(三)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

1.两证统一的学生,7月28日—29日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7月30日—31日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报名还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信息卡)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2.两证不统一的学生,7月30日—31日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8月1日—2日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提供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报名还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信息卡)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3.随迁子女,8月1日—2日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8月3日—4日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提供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报名还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信息卡)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4.8月1日—5日各学校将新生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报送区教育局审核。

阳光分班

按照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阳光分班的通知》(庆教规字〔2018〕3号)文件要求,全区新生分班实施“阳光分班”。

1.分班前,各学校依据“班科任均衡搭配”原则确定班主任、科任教师配备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公布班科任教师名单。

2.分班时,区教育局在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现场按顺序分出自然班,并公布自然班学生名单。

3.自然班选出家长代表抓阄确定抽签顺序,再由家长代表按抽签顺序抓阄确定班科任教师团队,学校当场宣布分班结果。分班后学生不得串班、调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