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中国普法官微分享了一条令我眼前一亮的新闻。
据悉,事发地点在贵州遵义县,时间是早上。周某像往常一样百无聊赖地走进一家小卖部,在店门口遇到了苟某。
由于两人是邻居,平时关系不错,周某照面打了声招呼,并开起了玩笑。
然而不知是这个玩笑太好笑,还是苟某笑点太低,话音刚落,苟某就捧腹大笑。
期间,两人嬉笑不断,还互相推搡。
突然,苟某闷哼一声抽搐到底!
“喂,装什么呢,你是不是也在吓我啊,不要开玩笑了。”周某以为苟某的这番动作是在“恶搞”他,于是不慌不忙地蹲下身拍了拍他。
然而苟谋的表情越来越痛苦,呼出来的气也越来越少,虽然说不出话,但心中却是焦急万分——我都快死了还不救我!
这下周某才吓了一跳,笑容立刻从脸上消失!
然而本案的关键点来了,敲黑板!
受到惊吓的周某第一时间内并没有播打120呼救电话,或者是作出任何抢救行为,反而是掩耳盗铃一般,迅速逃回了家中躲了起来!
根据这一见死不救的情节,周某将在此次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当小卖部老板叫来人后,苟某早已没了呼吸,命丧黄泉!
“我家老头有冠心病,你还和他开玩笑,是不是故意的?”
“我又不知道啊,别问我,我又没怎么样他!”周某态度强硬,死者家属立刻报了警。
警方赶到现场后,将周某带回局里询问。
在结合尸检报告(因冠心病突发导致呼吸衰竭死亡)、监控视频以及小卖部老板的证词等线索后,遵义县警方以周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其逮捕归案。
“你是不是故意的?”
“我哪来的故意了,我就是开开玩笑,哪知道他笑点这么低,好后悔哦!”被抓到局里喝茶的周某一脸懵逼。
由于本案案情特殊,并不能明确确定周某是否得知苟谋患有冠心病,也无法笃定周某的这次行为是否故意,检察院认为推搡和开玩笑不能成为苟某的主要死亡因素,从死亡诱因的角度来看,开玩笑导致苟某死亡的诱因也最多只占一成左右。
经调解,相关部门判决周某免除刑责,但因其未能第一时间抢救苟某,所以周某需承担民事赔偿6万元的处罚决定,双方无异议。
所以说,搞笑需谨慎,沙雕须有度。在讲笑话之前要注意到对方的身体健康程度和笑点忍耐度,不然会出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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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脚崴了,完全不能动的那种,现在想上洗手间......怎么办?在线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