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方通报“有人酒驾交警不测酒”,涉事人员疑为保定市纪委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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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管竞 陈浩洲 汪鹏翀
就网上流传的"保定有人酒后驾车交警不测酒"相关视频,河北保定交警7月26日通报称,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李某某刑事立案,该案将于7月27日移送起诉。记者注意到,涉事人员李某某疑为保定市纪委正县级纪检员李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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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网传视频中的醉驾者李某某)
据警方通报,7月21日晚间,李某某与两名朋友一同就餐,席间李某某饮用白酒。餐后,李某某驾驶棕色大众牌轿车沿恒祥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与隆昌路交叉口时,逆行与等待红灯的刘某某驾驶的白色奥迪牌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接到事故报警后,公安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因现场围观群众较多,为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处警民警在现场取证后将事故双方当事人带至交警五大队,并使用酒精检测仪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检测。经检测,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5毫克/100毫升,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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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保定交警发布的通报)
警方通报称,案发后,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李某某刑事立案,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已于7月26日侦查终结,将于7月27日移送起诉。
事故发生后,刘某某拍摄了多段视频发布在网上,并指李某某为保定当地官员。刘某某称,交警将她和李某某带至警队后,两个多小时不给李某某测酒精含量,在李某某测出体内酒精含量为175毫克/100毫升后,也不给李某某抽血。
记者比对发现,视频中的李某某疑为保定市纪委正县级纪检员李晓峰。公开报道显示,李晓峰曾任保定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等职,后改任保定市纪委正县级纪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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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李晓峰带队到蠡县参加活动 来源:公众号)
保定市蠡县纪委公众号""2017年12月发布的一则消息显示,12月7日,保定市纪委宣讲调研组一行四人,由市纪委正县级纪检员李晓峰带队到蠡县宣讲十九大精神。
记者今天登陆保定市纪委监委网站发现,李晓峰不在保定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之列。
今天下午,保定市委宣传部新闻处负责人向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表示,不太清楚这件事的具体情况,也没有接到相关通报,了解李晓峰的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向保定市纪委咨询。记者就相关问题多次致电保定市纪委监委,但电话始终占线无法接通。
记者注意到,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即属于醉驾,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同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文指出,醉驾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对于醉驾的党员干部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此外,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