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头目黎智英再被提讯 共涉三案,身背五罪

据香港“东网”报道,黎智英涉及3案,共被控5罪,包括2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3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旦罪成,每罪最高可囚5年,如果最终定罪超过1项,最高可共囚7年。

黎智英(港媒)

海外网7月30日电乱港头目、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15名乱港分子,被控组织、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警方批准的集结,案件将于今午(30日)首次在区院法官席前提讯。港媒称,法官有可能会听取15名被告是否认罪。

据香港“东网”报道,黎智英涉及3案,共被控5罪,包括2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3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旦罪成,每罪最高可囚5年,如果最终定罪超过1项,最高可共囚7年。

报道称,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前主席杨森、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单仲偕;现任及前任议员梁耀忠、梁国雄、李卓人、吴霭仪、何秀兰及区诺轩;“社民连”前主席吴文远、现任主席黄浩铭、“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及“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4宗案件分别涉及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共4次游行案,黎智英涉及第1至第3次的游行案。

身背多项控罪,黎智英还不忘搞事,他23日在社交平台直播时,承认现在所谓的“街头抗争”很困难,但将目标对准香港立法会选举,他在直播中煽惑,若要“坚持抗争”,就需要将“战场”转移至立法会内。“东网”称,香港时事评论员陈云生对黎智英言论表示,香港一度陷入“黑暴”局面是黎智英出钱出力搞乱香港所造成。《大公报》曾揭批,反对派企图攻陷立法会,达到“35+”,图谋全面否决特区政府议案,否决政府拨款,最终实现“全面揽炒”。

香港市民声讨黎智英(大公网)

香港市民团体也多次示威声讨黎智英。据大公网报道,15日,包括“香港政研会”、“爱国护港101”和“DQ行动组”等组织的十多名市民到法院门外示威。他们声讨政治黑暴黑手,要求“起诉黎智英、严惩卖国贼”,高叫“肥佬黎应该入狱”。(海外网 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