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印发海参池塘养殖指引:严禁使用敌敌畏等农药消毒

据农业部8月4日消息,为进一步推进海参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养殖海参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海参池塘养殖生产管理指引》,强调海参池塘清塘时严禁使用敌敌畏等农药、原料药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消毒,基础饵料培养时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登记注册的化学或生物肥料。
根据指引,用于海参养殖的新池塘建成后及投放苗种前,均需进行清塘,旧池塘一般2-3年清塘一次。清塘过程中需要清除池底污物、杂物,然后封闸晒池1周以上,最后对池塘进行彻底消毒,以杀死蟹类、野杂鱼类等敌害生物,并防止藻类大量滋生。消毒要求使用生石灰及次氯酸钠溶液(水产用)、含氯石灰(水产用)等国家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使用,严禁使用敌敌畏等农药、原料药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