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动车初创企业Karma被指剽窃合作伙伴商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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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科技讯 据外媒报道,中国电动车初创公司Karma汽车日前被告上美国法庭,被控在与一家美国公司商讨建立合资公司的过程中,剽窃了这家公司的电动车计划。
Karma汽车的前身为美国豪华电动车公司Fisker Automotive,2013年申请破产保护。2014年2月18日,万向集团以1.492亿美元的价格收购Fisker Automotive,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在随后的一年,Fisker Automotive正式更名为Karma汽车。不过Karma汽车一直难以在美国市场取得一席之地。2017年,Karma汽车售价13.5万美元的混合动力轿车Karma Revero首次亮相,但反响不佳。该公司去年仅售出1000辆电动车。
总部位于美国密歇根的一家小众汽车制造商VLF Automotive在今年6月提起诉讼,把Karma汽车告上加州最高法院。VLF在诉讼中声称,该公司去年秋季与Karma汽车分享了其“豪华悍马”的计划,希望两家公司合作向中国市场推出这款汽车,但是Karma汽车并没有选择与VLF合作。VLF索赔至少1850万美元,以弥补其在“豪华悍马”项目上的投资和预计利润中的分成。
VLF声称,尽管签署了保密协议,Karma汽车首席执行官兰斯·周(Lance Zhou)还是利用共享设计秘密联系了VLF的制造合作伙伴,试图将电动悍马单独推向中国市场。根据诉讼,Karma汽车的动机是出于公司财务陷入困境。
“惨淡的销售额和难以估量的损失相结合,为公司的所有者创造了一个恶性的财务漩涡,”VLF在诉讼中称。“这一财务相撞导致万向集团对Karma汽车首席执行官、被告兰斯·周施加了极大的压力,要求他尽一切可能扭转公司的局面。”
这起诉讼发生之际,正值Karma汽车试图利用特斯拉和Nikola等电动车制造商股价的上涨进行融资之时。该公司在今年7月初曾表示,计划通过向私募投资人出售股权募集3亿美元,并已募集到三分之一的资金。截至目前,Karma汽车及VLF发言人均对此报道未予置评。(腾讯科技编译/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