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上诉法院驳回了对高通的反垄断裁决

腾讯证券8月12日讯,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周二驳回了针对高通公司的全面反垄断裁决,裁定联邦政府无法证明这家占主导地位的手机芯片制造商从事了非法垄断。

总部位于旧金山的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裁定,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未能证明高通与其手机芯片和专利相关的核心业务行为,只是为了合法实现利润最大化。

总部位于圣地亚哥的高通公司“以活力、想象力、奉献精神和独创性展示了自己的经济实力。它也采取了精明的手段——就像企业经常做的那样,”法官卡拉汉(Consuelo Callahan)代表三人小组写道。

卡拉汉法官表示,法院的职责不是“宽恕或惩罚高通的成功,而是评估联邦贸易委员会是否已经履行了职责,证明高通的行为已经越界,采取了不公平的行为,往往会破坏竞争本身。”我们的结论是,联邦贸易委员会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

这一决定是高通经过多年诉讼后取得的重大胜利,该公司股价周二早盘上涨逾4%,但随后随着大盘走低抹去了部分涨幅。

高通的总法律顾问唐-罗森伯格(Don Rosenberg)称,这一决定是对该公司商业模式的肯定,突显了该公司对该行业做出的贡献。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竞争局局长康纳(Ian Conner)表示,这一裁决“令人失望,我们将考虑我们的选择”。委员会可以要求在全体法院参与的情况下重新审理该案,或者可能寻求最高法院的复审。但联邦贸易委员会的选择也是复杂的,因为委员会本身就该诉讼存在分歧,而拥有反垄断权力的司法部也反对该诉讼。

该案件可以追溯到奥巴马政府执政的最后几天,当时FTC起诉高通,并对该委员会所称的"无许可证无芯片"的做法提出质疑。

联邦贸易委员会表示,高通在两种调制解调器芯片上享有垄断地位,并采取了一种框架,即手机制造商除非向共同付费获得其授权的一系列知识产权专利,否则不能再其设备中使用调制解调器芯片。这种模式使得手机制造商很难挑战高通的专利使用费,而且这种安排还意味着,即使手机中使用了竞争对手的芯片,这些制造商也要向高通支付专利使用费。

高通表示,它是通过开发和投资突破性技术,合法取得市场地位的。上诉法院接受了这一论点。该公司辩称,其授权做法是有充分根据的,因为每一款手机都在使用其专利创新。

周二的裁决推翻了美国加州圣何塞地区法官高露西(Lucy Koh)去年做出的一项决定。高露西在认定高通不恰当地利用其主导地位来牢牢控制该行业后,下令高通改变其商业行为。

在诉讼期间,高通一直能像往常一样维持业务,因为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曾在考虑高通的上诉时搁置了高法官的裁决。

上诉法院驳回了高法官的所有核心结论,即高通的运营模式非法损害了竞争对手的芯片制造商和手机制造商,这让人对使用反垄断法来挑战公司如何使用其专利产生了质疑。专利赋予知识产权所有者排除竞争对手使用其发明的权利,除非竞争对手支付专利许可费。

韦恩州立大学法学教授卡尔金斯(Stephen Calkins)表示:“该意见表明,反垄断在审查专利使用和滥用方面没有任何作用。”但他说,这项裁决在如何评估所谓对消费者的损害方面也采用了有缺陷的分析,这可能会给联邦贸易委员会一个机会,要求重新审理此案。

这项裁决突显出,一些法院不愿干预快速变化的科技市场。卡拉汉法官写道:“在没有更明确的反竞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拒绝将反垄断责任归咎于这些动态的、快速变化的技术市场。”

此案发生的背景极其不寻常。在特朗普总统就职后,联邦贸易委员会的领导层发生了变动,但该委员会现任主席约瑟夫-西蒙斯(Joseph Simons)在此案中被回避,而另外四名委员(两名共和党人和两名民主党人)陷入分歧,使得与该公司达成法律和解的可能性无法实现。

更有戏剧性的是,与联邦贸易委员会共享反垄断执法权力的司法部去年介入了这场诉讼,以支持高通。美国司法部发言人拒绝置评。

对高通来说,这一决定是期待已久的证明。此前的裁决曾威胁要迫使该公司重组业务,并与客户重新谈判许可协议,从而削弱利润丰厚的专利使用费部门。

该公司的大部分收入来自芯片销售,但授权业务的利润率要高得多,上季度税前利润的一半以上来自授权业务。

尽管该公司仍面临欧洲反垄断机构的调查,但这一决定消除了数年来在业务和法律上面临的巨大挑战之后最后的几个主要障碍之一。

高通是博通公司1170亿美元敌意收购的目标。2018年,特朗普总统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了博通公司的收购。高通是支撑超高速5G通信技术的领先技术开发商。

近年来,该公司还面临着来自一位维权投资者的压力,以及与包括苹果在内客户之间的重大纠纷。在FTC对苹果的许可做法提出质疑的同时,苹果也对其提起了诉讼。高通和苹果去年5月在庭外解决了分歧。

Sanford Bernstein & Co.分析师Stacy Rasgon称:"过去五年里,事情一个接一个地发生了。"他表示,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裁决此前对高通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因为它触及了该公司业务模式的核心。(仲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