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中概股审计收紧,中国企业如何应对

近期美国财政部在其官网发布了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关于保护美国投资者防范中国公司重大风险的报告》(下称《报告》),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该报告称,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必须遵守美国上市公司相关审计规则,其审计师必须接受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检查,否则将强制停止这些公司在美国证券交易所和场外市场的交易。对于PCAOB无法取得审计底稿的中国公司, 该报告建议可由美国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二次审计”。该报告要求在美上市中国公司最迟于2022年1月1日前满足PCAOB开展检查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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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怎么从历史和现实角度看待这个报告?已经上市和即将上市的中国企业如何调整应对?
历史背景和现实环境
这个报告的产生,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瑞幸造假引发美国资本市场对中概股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
2020年4月,瑞幸造假案震动中美资本市场,瑞幸虽然已经被闪电退市,但是造假案产生的影响,至今仍未平息。
4月21日,SEC主席杰伊·克莱顿、PCAOB主席威廉·邓克等,联合发表声明, 建议投资人应该谨慎对新兴市场上市企业投资,特别是中国公司。5月21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该法案规定的核心内容主要有两点,第一,如果外国发行人连续三年不能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要求,禁止其证券在美国交易;第二,上市公司需要提交文件,证明没有被外国政府拥有或控制。6月4日美国白宫发布《关于保护美国投资者避免中国企业重大风险的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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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发布备忘录起,如今60天的期限到了, 因此才有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提交的报告。
抛开两国错综复杂的关系,回到问题的实质层面,困扰中美两方的监管关键在于赴美上市中国公司审计底稿问题。
在2001年美国安然公司造假丑闻之后,美国在2002年推出了萨班斯法案,增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管,核心内容之一是创建了PCAOB,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管。而监管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向PCAOB的会员会计事务所和审计公司索取审计底稿进行核验。
然而,中国公司的审计底稿并无法直接给PCAOB.
2009年,中国证监会和国家保密局等有关部门曾经出台一份《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等档案应当存放在境内。”
2015年5月,财政部发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要求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和境内事务所联合执行审计,境外所不得单独接受委托对境内企业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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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各大全球会计事务所,都在中国设立独立运营的分公司, 在中国法规下,对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财务数据出具审计报告,并把审计底稿留存在国内。
这个审计底稿问题,本来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在现在的大环境下,愈发显得困难重重。
其实外界对金融市场工作组的报告的解读过于悲观。
这份报告实际上风声大,雨点小。这份报告相比5月21日美国参议院通过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显著的区别在于报告给中国企业提供的解决方案,即可以通过在中国境外“二次审核”,回避了两国监管对审核底稿的不同规定。对于合规合法的企业,二次审核虽然费时费钱,但能用钱解决的境况,总比夹在两国监管之间,左右不是,进退两难的困境要好处理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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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特朗普没有签署通过参议院的法案,因此单凭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报告的建议对中国企业杀伤力不算太大。
中企如何应对
既来之则安之。在这种特殊时期,已经上市的中概股和即将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踏踏实实做好本分的事,夯实自己的财务数据。
同时要特别小心,不要去触碰任何法律红线,尤其是不能财务造假。财务造假不管在任何国家都要受到法律处罚,美国的法律对造假的处罚尤为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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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远看,真金不怕火炼,好的公司经得住审计公司二次审查。借审计去除害群之马,还能提振美国资本市场对中概股的信心,这对估值和未来新上市公司股价也有正面帮助。
至于国内很多声音号召中概股一起退市回到A股和港股,好像不回归就是甘愿受辱有失国人颜面,我觉得没有必要一时冲动。
赴美上市,退市回归都是公司经过深思熟虑的商业行为,千万不要用民族感情绑架公司决策。否则这跟美国参议院的提案,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