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税率“突然提高”到3%-5%,对楼市有没有影响?

听起来这是一个重大的消息。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其中第三条规定: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好消息是,夫妻之间变更权属关系,子女继承房屋土地均明确免征契税;但坏消息是,契税税率“提高到”了3%-5%。

朋友圈一片惊呼:这不是比现在实际执行的1%-3%税率,高出一大截么?

很快就有朋友算了一笔账。即使是首套刚需,如果契税税率从1%上调到3%,成交额500万的房子就多交10万的契税,如果按5%交,就是25万!

但仔细一看,《契税法》基本内容,是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移植过来的。

比如,《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内容就是: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但2016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就作出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至少,在2021年9月1日,新的《契税法》施行之前,这些规定依然有效。

那么,2021年9月1日之后,会不会发生变化?

这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按惯例,各省级政府将制定契税法实施细则,如果各省份严格在3%-5%的幅度内制定具体适用税率,最低3%,最高5%,那么,纳税人实际的契税税负将大幅增加。

第二,按照惯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也会根据契税法作出新的规定或解释,如果规定契税税率最低3%,最高5%,那么,纳税人实际的契税税负将大幅增加。

但攸克君分析,这种可能性不大,更大的可能性是维持现有的契税税率幅度,在1%-3%之间来征收契税。我们估计,仍然是财政部、国税总局的解释性文件先出,地方再制定细则。

理由有三:一是保持法律、法规的连续性。《契税法》本来就是在《契税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延续而来,由法规上升为法律,主要应该是逐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法,是指法律。

二是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这个稳定包括法律、政策、税收的基本稳定。没有必要因为法律某个条款、某个税收政策的调整,导致房地产市场大幅波动。

三是契税税率的上调将较大地增加购房者的成本。由于现实的原因,契税普遍转移到买方,主要城市一套房子动辄增加10万甚至几十万的成本,这对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是不公平的。

至于为何相关部门把之前的契税税率下限,由3%调到1%,中间的2%差额,我们理解为,这是财政补贴。

因此,大家不必慌张。该买的房当然要买,但不要受经纪人和售楼员的蛊惑,仓促入市。

不过,有关部门也要充分理解群众的这些焦急、恐慌的不确定性心理,尽快出台解释性文件,平复公众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