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搞事?黎智英等9人要求港警归还证物,声称有关文件是新闻材料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香港警方10日早上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拘捕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人,之后搜查“壹传媒”总部大楼并检走多箱证物。香港“星岛网”等港媒13日报道称,素有“毒苹果”之称的《苹果日报》13日分6份诉状上诉至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裁定有关文件涉及新闻材料,受法律专业保密权(LPP)保障,并向9名原告归还任何受保密权保障的资料,以及任何新闻材料。对于《苹果日报》的“新闻材料”一说,有网友嘲笑道,“《苹果日报》还有新闻材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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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9名原告除黎智英外,还包括“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周达权、行政总监黄伟强、动画总经理吴达光、“壹传媒”有限公司、《苹果日报》慈善基金、《苹果日报》有限公司、“壹传媒”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为警务处处长。
上诉状称,警方在本月7日获得西九龙法院裁判官批出的手令,同月10日在将军澳的“壹传媒”大楼内搜证并检取物品。原告要求高等法院裁定,所有检取的物品是新闻材料并均受LPP所保障,或裁定警方并非依手令范围检取该物品。报道称,根据司法机构网站显示,6案现时并未有聆讯排期。
对于《苹果日报》的“新闻材料”一说,有香港网友留言嘲笑道,“《苹果日报》还有新闻材料呀”“新闻资料???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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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表示,用新闻材料来包装犯罪证据,是否就不可以查看?那警方怎样能取证?警方应申请所有材料在法庭面前公开,哪些是新闻材料可以取回,哪些是基金犯罪资料而需警方存查,不能一句是新闻材料而不能查里面所包含的犯罪罪证。
更有网友讽刺,蛇如果打不死会反过来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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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港媒的评论区,也有人表示,支持中国香港警队。
值得一提的是,在黎智英10日被捕当天,《苹果日报》曾在报道时声称警方没有出示搜查手令,不过随后迅速被警方“打脸”。
10日上午,香港警方在脸书发表声明强调,警方根据法庭手令进入及搜查将军澳一座大厦,以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警方已经向大厦内的职员展示及解释法庭手令内容,并要求大厦内的人合作,配合警方执行法庭手令。
此外,香港“东网”此前也报道称,10日上午9时55分左右,50辆警车载着近200名警员抵达香港将军澳工业园的“壹传媒”总部进行搜查,并于现场拉起了警戒线。上午约11时许,警方封锁“壹传媒”大楼二楼一半范围进行搜查,并押解黎智英返回办公室调查。现场消息还称,警方曾搜查大楼的二至四楼,分别为编采部、行政部及服务器房,带走约20箱证物。下午2时30分,警员用手推车把证物推至停车场,搬上货车运走。
警方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10日下午2时向传媒表示,已带走25箱证物调查,现场陆续解封,员工可返回工作。他又表示,虽然避免搜查编采部,但因被捕人士办公室在二楼编采部,故不可避免到该部门。
警方表示,10日早根据法庭手令进入及搜查将军澳一座大厦,以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警方已经向大厦内的职员展示及解释法庭手令内容,并要求大厦内的人合作,配合警方执行法庭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