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衍水——辽阳检察机关保护太子公益诉讼在行动

辽宁辽阳:启动磋商机制办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从受理到督促有关部门完成生态恢复仅用时25天
今年6月2日,辽阳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西月河村太子河地段多年来遭受非法采砂,形成若干巨大坑槽,汛期将至,村民生命安全面临巨大威胁。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该院将线索通报辽阳县检察院,两级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第一时间来到案发现场,只见满目疮痍,大型机械采砂作业形成的沙坑星罗棋布,大大小小的粗砂堆随意堆砌,河道堵塞,岸堤损毁,如遇大水,后果不堪设想。
检察官随即现场召开办公会议,利用技术手段第一时间固定影像证据,对线索进行评估,同时指派检察官蹲点勘查,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调查,并将太子河西月河段多年存在破坏性非法采砂情况立即通报相关行政机关。
汛期将至,时不等人。了解案情后,辽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晶岩组织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决定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探索运用磋商模式,与行政机关面对面磋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尽早恢复河段生态。
6月9日,辽阳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议,就检察机关认定的公益受损情形、行政机关权责认定及履职意见进行了磋商,有关行政机关就河道保护采砂地段生态环境恢复发表整改意见。会议达成了启动恢复保证金、加大修复力度、加强河道巡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多项共识。
磋商会议后,小北河镇党委成立了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生态修复的工作方案和明确的竣工验收时间表,层层签订整治非法采砂责任状。
6月10日,西月河村太子河主河段右岸河道下游的湿地和生态护坡施工正式动工,几十台挖掘机、大型货车同时作业,平填沙坑,恢复生态。在此基础上,辽阳县委县政府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全面加强太子河流域辽阳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同时进一步落实河长警长制,联合镇派出所组织开展维护河湖治安秩序,预防和惩治河湖违法犯罪活动。组成10人水管员队伍,对河道环境卫生、水质、非法采砂等情况加强日常巡查监管。6月27日,沙坑回填和生态环境整改已初步完成。
“通过磋商解决问题,有效敦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公益得到了维护,行政机关履行了职责,检察机关做到了监督,这是一个多赢的效果。”辽阳市人大代表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