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高管违规炒股被监管关注,内幕交易疑云待解

刘辉今年并非只交易上交所认定违规的那一笔,3月23日、3月24日、7月23日、7月24日、7月27日均有增持,合计买入5万股招商银行股票,参考市值变动160.96万元。

近日,招商银行(600036.SH)公告称,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行长助理刘辉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下称《决定》),招商银行时任行长助理刘辉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对其予以监管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刘辉自2019年4月起任招商银行行长助理,目前同时兼任招银理财董事长、招商基金董事长。

对此,公司内部是如何看待与处理,第一财经记者向招商银行进行采访了解,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在律师看来,年报披露的窗口期,不仅是时间上的违规,而且是否涉及公司内幕信息,都需要进一步调查。

行长助理违规炒股

公告显示,经查明,2020年3月9日,刘辉买入招商银行股票1.8万股,买入金额为61.812万元。2020年3月21日,招商银行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年报显示,招商银行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697.03亿元,同比增长8.51%;净利润928.67亿元,同比增长15.28%。

《决定》指出,刘辉作为上市公司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7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考虑到刘辉承诺,三年内不卖出上述违规买入股票,三年后如卖出该部分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决定酌情从轻处理。最终,上交所作出监管措施决定,对刘辉予以监管关注。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是否涉嫌内幕交易仍需调查

招商银行官方网站显示,该行共有两名行长助理,其中之一为刘辉,兼任招银理财董事长、招商基金董事长。

从履历来看,刘辉是清华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方向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5年4月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行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总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4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行长助理。

不难看出,刘辉深谙资本市场游戏规则,某从事资本市场研究的律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招商银行3月21日发布年报,其高管3月9日购买股票,是否涉嫌内幕交易?这个可能需要更为严格的调查,不应该仅从交易所层面的一个监管关注便了结此事。

“监管措施酌情从轻说起来有依据,但是,仔细推敲一下,高管短线交易,本来所得就应该归公司,现在刘辉承诺三年不卖,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只是说得好听罢了。”另一位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多年的律师向记者分析道。

Choice显示,刘辉今年并非只交易上交所认定违规的那一笔,3月23日、3月24日、7月23日、7月24日、7月27日均有增持,合计买入5万股招商银行股票,参考市值变动160.96万元。截至7月27日,刘辉合计持有招商银行20.21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