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拒绝交车,侵害消费者权益,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冰川思享号特约撰稿 | 刘远举
拼多多团购特斯拉的活动,引发了大量潜在购买对象的关注与参与,颇为火爆。
不过,8月14日,一位武汉的特斯拉“准车主”爆料称,其领取拼多多补贴后,通过特斯拉官网订购的国产Model 3被特斯拉官方拒绝交付。
特斯拉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特斯拉从未委托其他平台或商家进行销售活动,任何涉及转卖的订单,特斯拉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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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之前发布的声明(图/网络)
特斯拉的这一举措并不令人意外,此前,特斯拉中国的高层直接在社交媒体上说“大家别上当”。
然而,很遗憾的是,这些行为都为特斯拉带来了多重法律风险。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天下本无事,但特斯拉自己一步步走进了坑里。
团购特斯拉需要授权吗?
首先,是特斯拉对“销售授权”认识带来的风险。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这也就是说,就算是经销商转售了汽车,也并不需要生产厂家的授权,也无需委托。当然,也不能冒充被授权。
而拼多多首先并未涉及转售行为,团购特斯拉,只是拼多多搞的一个促销补贴活动,该活动商品涉及了特斯拉汽车,但拼多多并未说这是特斯拉授权的活动。
消费者也明白这一点,特斯拉也明白这一点,否则一定会发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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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图虫创意
从这个角度,特斯拉高层直接在社交媒体上把未得到自己授权的活动形容为:“大家别上当”,反而涉嫌侵权。
因为“大家别上当”强烈的指向了消费者将买到“假车”、“未授权法律不保护之车”。这误导了消费者,贬低了商誉,而实际上,车肯定是真的,法律也未规定一定需要授权,那么,自然就不存在所谓的上当问题。
特斯拉拒绝交车,将面临法律风险
第二个风险是,特斯拉的售车合同对于转卖的认定以及处理方式带来的风险。
特斯拉方面称,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特斯拉汽车订购条款中明确约定的禁止转卖条款,特斯拉会依据合同约定的购车方违约条款取消此订单。
但是,从法律关系看,这并不是拼多多转售特斯拉Model 3。只有当拼多多自己下单且直接收款,并且把车辆登记注册,然后,再将车辆转给第三人,并更改车辆登记,才算是违反特斯拉《禁止转卖》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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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操作流程是,拼多多补贴客户,然后受客户委托,在特斯拉官网协助客户下单。
签合同的人,车辆登记证的名字,都是真实消费者本人,车辆也是直接交付给消费者本人。
这本质上是一个代购过程,并不涉及转卖。
在特斯拉官网操作购车订单的的确可能并非消费者本人操作,但无论如何,仍然是获得了消费者本人的授权,那么,这就是消费者与第三方之间的代购,而不是转卖。
其实,对于这一操作,生活中恰好有最典型的例子,那就是各大平台的火车票业务。
现在,除了官方的12306平台,在各大旅行平台上也可以购买火车票,只需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平台的选座、反复抢票等服务。
最初有人质疑,这是不是贩卖、倒卖火车票,也即所谓的黄牛。
但是,贩卖、倒卖指向不特定的人出售火车票,平台的购买火车票却是实名制的,一开始这张票的主人就是确定的,所以,这只是代购服务,并不存在贩卖、倒卖、转卖的问题,因此,各大平台的业务也一直没有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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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网络平台都有代购火车票的业务
同理,在出售特斯拉的过程中,特斯拉的车主,一开始就确定是实际购买的消费者本人,所以,不可能是转卖,拼多多的活动实质上只是一个代购关系。
如果这能称之为贩卖、转卖,那么,各大平台都会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倒卖火车票。
所以,特斯拉将代购代付行为定义为转卖并拒绝交车,并不成立。
更何况,特斯拉也仅能用怀疑二字,无法确认。显然,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所以,在消费者接下来发起的诉讼中,特斯拉会面临败诉风险,最终还是得交车,承受法律上、形象上的双输。
特斯拉限制销售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第三个风险是,特斯拉合同中,对转卖的限制,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特斯拉中国急于与这个促销活动拉开距离,应该是为了控制最终销售价格,维持品牌定位。
且不说,这种态度是一种所谓高端品牌的傲慢,显示出对当下中国社会、市场,乃是电商平台的发展与演变缺乏认识,更重要,也更致命的是,特斯拉的声明,把特斯拉摆到了一个相当难堪的位置,因为它引发了舆论对特斯拉售车合同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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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限制销售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图/图虫创意)
《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这一条款,是对“限制竞争协议”的禁止,即禁止固定转售价格,禁止限定最低转售价格,因为这些限制不仅严重损害销售商的定价权,而且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实际上,丰田、通用、克莱斯勒等都曾因控价被处以高额行政处罚,其中通用被处罚2亿元,克莱斯勒被罚3100万元,丰田被罚8700万元。
也就是说,汽车厂商没有权利限制经销商(4S店)选择销售对象、改变销售价格,那么,如果连限制自己授权经销商的权利都没有,特斯拉怎么又有依据,去限制消费者的相关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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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事情一开始很简单,不伤害特斯拉的模式、实际销售价格、利润,只是一个促销活动,就像那位车主所说:“钱我一分钱没少给你们,按你们流程下来的,你们按你们的流程给我车就行,并没有违反你们任何政策。”
如今,傲娇的特斯拉却阻挡消费者得到一份好处,然后,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在坑里,不但面临在消费者维权诉讼中败诉的风险,也面临更大的《反垄断法》的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