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花60万合同上只写51万多,8.1万元“信息服务费”是茶水费吗?

楚天都市报8月20日讯(见习记者尹鑫 记者满达)花60万元买房子,购房合同显示价格为51万多元,另外的8万多元变成了中介公司的信息服务费。江夏区光谷青年汇业主潘先生反映,几十位购买了该楼盘商品房的业主都遇到了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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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知交了8.1万元信息服务费
潘先生反映,2018年7月,他陪妻子徐女士在位于江夏藏龙岛的光谷青年汇项目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屋为办公用房,面积为38.77平米,售楼员熊女士给出的价格约为1.5万元每平方米。当时,他签订了一份认购单,上面标注合同价款为51.8万余元,余款为8.1万余元。双方还约定,徐女士7月10日交付定金2万元,12日交付剩余款6.1万余元。另外,徐女士还应于12日缴纳首付款2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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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先生说,关于认购单上那8.1万余元余款,他和妻子也没搞清楚是什么款项。妻子分两次付款后,工作人员开具了两份收据,收据的“收款事由”一栏,均显示为信息服务费,还盖有武汉吉家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吉家)的财务专用章。“我们当时也没仔细看收据,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潘先生说,直到当年11月份,熊女士曾在微信上告诉他妻子,这8.1万余元是工程款。去年9月,他和妻子领取了购房合同后,发现合同上的单价为1.3万余元,总价为51.8万元,比实际付出的费用少了8万多元。“当时我们问了销售人员,对方回复说是可以少交契税。”潘先生说。直到今年7月交房时,其他业主提到信息服务费,他仔细查看收据,才发现这多出的8.1万余元是信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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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收据上注明了这是信息服务费,但售楼员卖房时没跟我们说。”潘先生说,他联系其他业主发现,大家交的信息服务费金额各异,6万元到20多万元不等,房屋面积更大,信息服务费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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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购房者向房管部门投诉
潘先生认为,开发商收取信息服务费有违规之嫌,向有关部门投诉。8月10日,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处理意见书,称该局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开发商公司有违法行为,决定不予立案调查。
楚天都市报记者了解到,光谷青年汇还有业主也反映了此事,江夏区市场监管局回复称,经该局调查,该业主与吉家签订了《认购单》,吉家向业主直接收取信息服务费,双方建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关系,吉家公司促成了业主与开发商的房屋交易,收取相应报酬符合双方约定。业主与吉家签订的《认购单》是否具有约束力的认定,需到当地仲裁机构进行认定。
8月14日,记者来到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维护正当竞争科的张科长告诉记者,开发商公司与中介公司签订了销售代理合同,中介公司在销售房屋过程中收取佣金也就是信息服务费。开发商当初公示的价格约为1.5万元每平米,低于其在房产部门进行备案的1.8万余元每平米。业主反映的差额属于开发商与中介内部的利益分配,并未违法。此外,2019年江夏区人民法院曾对该楼盘类似情况进行过判决,驳回了业主的请求,因此他们决定不予立案调查。 潘先生认为,自己的情况不一样,他当时签订的认购单上,并没有提及信息服务费,也没有中介公司的盖章,他以为售楼员就是开发商的工作人员。“他们当时说这钱是工程款,还可以减少契税,根本没说过信息服务费的事。”潘先生说。
8月17日,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光谷青年汇,开发商武汉博源嘉泰实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对于信息服务费,业主肯定是先知情再付款,她没有义务告知购房者有吉家参与销售。徐女士也承认,信息服务费由吉家直接收取。潘先生提供了吉家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记者拨打该电话,对方拒绝了采访。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一般的房产中介费为房屋总价的1.5%到2%,吉家收取的8.1万余元信息服务费与正常的中介服务费标准不符,建议潘先生向房管部门投诉,调查这一费用是否为违规收取的茶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