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0.3元充值手续费诉苏州地铁 法院已受理

在地铁站自助机上充值要收手续费,充50元收3毛,充100元收6毛。近日,苏州律师黄超为0.3元将苏州地铁公司及市民卡公司告上法庭。北青-北京头条从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案件预计于9月27日开庭。
律师认为,充值收手续费不公平也不合理,请求法院判决返还0.3元手续费,并且今后不得收取手续费。“如果在这些平台上支付商家都要收手续费,是不是以后交水电费、吃饭、住宿都要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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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充值额外收0.3元手续费
北青-北京头条此前报道,苏州一名律师因为0.3元充值手续费将苏州市地铁公司及市民卡公司告上法庭。律师黄超讲述,8月10日,在苏州地铁东方之门站,因市民卡余额不足,他在地铁站内的自助充值机充值。充值时使用微信支付,充值50元需额外支付0.3元手续费,实际付款为50.3元。
地铁工作人员告知,每充值50元要收取0.3元手续费,充值100元收取0.6元手续费,而且地铁站人工窗口不接受充值,如果乘客要充值,只能在该自助充值机上充值。
黄超给北京、上海的朋友各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其所在城市充值情况,被告知不管是人工还是自助机充值,均不收取手续费,充值多少金额到账就是多少金额。“每一个坐地铁的苏州老百姓,我相信充值被收服务费一定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体验,虽然仅仅是0.3元。”
律师提交起诉状
作为法律人,黄超认为此举不公平也不合理,希望以诉讼推动这件事。8月10日当天,黄超正式向姑苏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就地铁站充值收取服务费一事起诉苏州地铁公司、公交卡发行公司。黄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充值服务费0.3元,判令被告收取充值服务费为无效条款,被告提供充值服务时不得收取服务费。
黄超认为,被告作为垄断性质公司对充值设置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乘客乘坐地铁充值时,被告只提供了唯一一种充值方式,乘客没有其他选择,只能在自助机上充值,被告收取服务费属于强制交易行为。充值收取服务费条款,属于被告单方制定的、对乘客极度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
黄律师认为,自己作为乘客,有义务支付相应的行程票款,被告作为从事公共服务的企业,提供充值服务是被告的当然义务。但被告利用垄断和优势地位违反公平原则,制定不公平、不合理的充值规则,强制交易,充值收取服务费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市民卡公司称因第三方收服务费
充值收取手续费一事实际上在网络上已经有部分苏州市民提出质疑。苏州地铁公司表示,自助机为市民卡公司设置,手续费也由市民卡公司收取,有问题应找市民卡公司。而市民卡公司在苏州市12345网站上回复网友质疑时表示,“为了向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支付方式,市民卡服务网点、自助设备、智慧苏州APP、智慧吴江APP、微信公众号等都已实现第三方支付充值、购卡等业务,改善了市民支付服务体验。但是,市民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公司需按照交易金额的0.6%向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服务费。鉴于以上情况,从2020年1月1日起对于使用微信、支付宝付款的市民,公司将按照交易金额的0.6%收取服务费,市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无服务费产生。”
黄超认为,现在利用微信、支付宝支付的频率已经远超现金支付。“如果在这些平台上支付,商家都要收手续费,是不是以后交水电费、吃饭、住宿都要收取手续费?”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匡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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