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湾约10县市制定“食安自治条例”禁瘦肉精肉品进入市场,最高罚款达2亿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张丽媛】民进党当局日前宣布开放美猪、牛进口在岛内引发争议。据台湾“联合新闻网”30日报道,目前全台约10个县市制定“食品安全自治条例”,规定不准瘦肉精肉品进入市场,在民进党当局没有另订法令规范前,这些县市政府都表态会依“自治条例”加强查察、开罚,台中市、嘉义市最高罚款都达2亿(新台币,下同),且可连续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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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包括台北、台中、桃园、彰化、宜兰、竹县、嘉市、云林县等县市都在“食品安全自治条例”中规定猪肉中瘦肉精零检出,违者都开罚。南投县也有通过“食品安全自治条例”,因台“卫福部”没有备查,尚未实施。
台中市卫生局长曾梓展说,台中市的“食品安全条例”要求猪肉以及猪肉制品要求零检出,否则一律开罚,最高开罚2亿元罚款且可连续处罚。嘉市卫生局副局长廖育玮表示,将依食安条例稽查,猪肉不得检出莱克多巴胺,违者可罚6万到2亿。
台北市副市长黄珊珊说,台北市“食品安全条例”本来就规定禁止贩卖含瘦肉精肉品,除非民进党当局宣告无效,如果县市没有抵触当局法规,还是以县市法规为主。
宜兰县在前县长林聪贤时代就订有“宜兰县饮食健康权自治条例”,明订县内贩卖肉类及相关产制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宜兰县卫生局长徐乃维说,会依现行法规来做,最重要的考虑还是民众的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