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事】政策解读!克拉玛依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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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克拉玛依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政策》解读之一
本报记者 胡阳
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自治区八部门《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扶持性政策落实的意见》、今年以来我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定了《克拉玛依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政策》。
为了让企业和个人更加充分理解《克拉玛依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政策》,市财政局金融办工作人员对其中关于个体工商户“两免一贴”贷款政策进行了解读。
【贷款对象及条件】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我市个体工商户,凡有贷款意愿、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和相应还款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注册的,可在我市所有商业银行申请“两免一贴”(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前期已办理过“两免一贴”贷款的商户,在贷款到期归还后,如有需求,可二次申请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8万元以下、6个月以内,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政府财政给予50%的贴息。
政策期限
3月11日至2021年3月31日。
贷款用途
贷款只能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不准用于消费或与生产经营事项无关的支出。
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贷款申请流程
个体工商户持上述贷款资料前往经营场所所在社区填报《个体商户小额信贷审核表》,由社区工作人员和承贷银行对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完成资料的审核后,承贷银行将在4个工作日内与商户联系,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贷款贴息个体工商户“两免一贴”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贷款利息按月(季)支付,政府贴息50%。个体工商户先行支付利息的100%,在每季度结息日后15个工作日内由承贷银行将50%的利息返还至商户账户。
据了解,贷款延期个体工商户“两免一贴”贷款,可享受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优惠政策。对于已办理“两免一贴”贷款的个体工商户,如因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可在贷款到期日之前10个工作日,向承贷银行或经营场所所在社区提出展期申请,展期期间利率按照同期LPR利率执行,政府财政给予50%的贴息,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最晚不超过2021年3月31日。
编辑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