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移交公安机关……!镇江公开曝光一批违法企业!

2020年镇江市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第一批—
近年来,镇江市生态环境系统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环境安全,保护和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今年全市共检查企业6613厂次,出动执法人员16576人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64件,处罚金额1349.5万元。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8起,其中查封扣押25起,行政拘留8起,移送司法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为进一步震慑恶性环境违法
鼓励企业自觉守法 接受公众参与监督
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现公布
第一批1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一、丹阳市宝兵工具有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含重金属水污染物,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案
2020年3月16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举报后对丹阳市宝兵工具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锯片生产加工,于2020年1月投入生产,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检查时,该单位酸洗去油除锈工段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碱喷淋塔正在运行,经现场监测,喷淋液呈酸性,无法正常吸收酸雾。酸洗去油除锈工段产生的生产废水,用泵经架空的白色塑料管从车间废水池抽入西侧一渗坑中。监测结果显示,废水中的镍浓度为3.1mg/L,超标2.1倍。该单位将未经处理的废水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中的重金属镍指标超标,4月22日,案件移送丹阳市公安局。5月11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6月16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合计处罚款15.66万元。
二、丹阳市横塘永福村废塑料加工点利用汛期偷排水污染物案
2020年5月9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丹阳市横塘永福村废塑料加工点检查,发现该加工点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加工处理,无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生产车间内的生产废水经车间东侧和西侧排水沟排入厂区内无防渗措施的废水囤积池,废水囤积池内水满后,通过人工用桶倒入永福小学南侧围墙外水塘。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内废水囤积池化学需氧量2630mg/L,超标25.3倍;氨氮78.4 mg/L,超标4.22倍;总磷15.1mg/L,超标29.2倍。永福小学南侧围墙外水塘化学需氧量1820mg/L,超标17.2倍;氨氮30mg/L,超标1倍;总磷3.9mg/L,超标6.8倍。6月15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8月19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15万元,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句容市金马陶瓷厂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案
2019年10月17日,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句容市金马陶瓷厂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琉璃瓦生产。经监测,厂区废气总排口二氧化硫超标排放。2019年11月5日,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2020年1月14日,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企业处罚款40万元。
四、句容市笪某强、笪某斌倾倒危险废物案
2020年7月21日,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边城镇青山村废弃窑厂内有丢弃的固体废物。经调查,笪某强、笪某斌牵头联系将两车约60吨铝灰倾倒于句容开发区群力村填埋场内,铝灰主要来源于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某铝加工厂。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对该铝加工厂6个点位的铝灰进行采样分析,结果有2个样品显示为危险废物。8月25日,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句容市公安局。
五、扬中市镇江军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0年5月11日,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镇江军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喷涂生产线正在生产,热固性粉末烘干固化工序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其配套的光氧催化加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吸排风电机开启,光氧催化治理设施未开启运行。5月26日,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7月9日,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万元。
六、丹徒区镇江华东热镀锌有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重金属水污染物案
2020年7月2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对镇江华东热镀锌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外雨水沟内水体呈黄色,经现场试纸检测pH值呈强酸性。经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因现场开挖导致原厂区雨水管网破损,雨水沟内的水顺雨水沟流至厂区内积水塘,再沿外墙开挖的缺口流至厂区外水塘。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外水塘pH值4.34,总锌浓度为314mg/L,超标62.8倍。8月17日,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七、丹徒区镇江市九鑫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案
2020年1月20日,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镇江市九鑫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铝制品加工,于2018年4月投入生产。该公司铝合金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项目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1月20日,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4月21日,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合计处罚款32.512万元。
八、京口区镇江赣宁木业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0年4月24日,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镇江赣宁木业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切片机正在使用,配套的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未运行。4月26日,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7月30日,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10万元。
九、镇江新区镇江市凯普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自动监控数据超标案
2019年12月17日,镇江新区生态应急局对镇江市凯普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并调取自动监控数据时发现,12月14日CEMS数据显示:2时-3时颗粒物折算浓度156.41 mg/m3,3时-4时颗粒物折算浓度83.79 mg/m3; 8时-9时二氧化硫折算浓度357.3 mg/m3,烟气小时均值超标排放。2020年1月17日,镇江新区生态应急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该企业处罚款10万元。
十、镇江高新区金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露天喷漆案
2020 年7 月13 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金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生产车间东侧外敞开空间内进行喷漆作业,喷漆废气无收集治理措施,喷漆未做到在密闭空间或设备内作业。7月16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8月24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4万元。
编辑:张萌萌
来源:金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