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爱国卫生投诉建议去哪说?怎么说?看这里!

为进一步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促进我市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增强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热情,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建议渠道,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广大市民关注的社会卫生问题,切实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凝聚群众力量,共同推动我市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城市工作开展,经市爱卫会研究,决定对大理市爱国卫生投诉建议平台进一步完善,敬请广大市民建言献策、监督投诉。

投诉平台

(一)市爱卫办

现场投诉地址:苍山路60号办公楼3楼

(二)下关街道办事处

现场投诉地址:龙溪路52号下关街道办事处

(三)太和街道办事处

现场投诉地址:大理全民健身中心5楼太和街道办事处

(四)满江街道办事处

现场投诉地址: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东路金K海景3楼满江街道办事处

(五)大理镇

现场投诉地址:大理镇人民政府

(六)凤仪镇

现场投诉地址:凤仪镇人民政府

(七)银桥镇

现场投诉地址:大理市银桥镇头铺村银桥镇人民政府

(八)湾桥镇

现场投诉地址:大理市湾桥镇爱卫办公室

(九)喜洲镇

现场投诉地址:喜洲镇人民政府

(十)上关镇

现场投诉地址:江尾街新区1号上关镇人民政府

(十一)双廊镇

现场投诉地址:双廊镇人民政府

(十二)挖色镇

现场投诉地址:挖色镇人民政府

(十三)海东镇

现场投诉地址:海东镇人民政府

(十四)太邑乡

现场投诉地址:太邑彝族自治乡人民政府

受理时间

电话及现场投诉: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受理范围

(一)接受市民对我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社区、村(居)委会及窗口单位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市容市貌脏乱差现象和损害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对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处理方式

对受理的投诉举报问题,市爱卫办等相关部门将本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特事特办、快速高效的原则,做到来电登记严肃认真,办理工作客观公正,力求快速做出处理,以最佳的结果答复群众。根据来电内容,市爱卫办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提出办理要求,电话受理工作坚持尊重意愿、严格保密原则。对不属于爱国卫生工作范围内的,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

工作职责

(一)各投诉平台负责受理投诉相关事宜,对投诉工作做到有记录、有安排、有要求、有回复,确保群众投诉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设置投诉受理平台的单位和部门负责做好群众来电投诉、书面投诉、上门投诉、网上投诉和上级交办、相关单位转办的群众投诉处理、受理;具体做好投诉人记录、答复、分类、转办、协调、反馈、统计和归档等日常工作。

工作程序

(一)受理。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应在专用的投诉记录单上记录投诉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主要内容,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说话耐心、记录详细、字迹清楚。

(二)转办。市爱卫办受理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后,依据投诉内容,以书面形式交相应部门或单位处理;各乡镇、街道办受理群众投诉后,应及时组织办理,需协调市级部门办理的,交由市爱卫办组织协调转办。群众投诉反映的情况属突发事件或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问题,收集后统一上报市爱卫办,并按相应程序办理。承办部门或单位认为投诉事项不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于收件当天将承办件退至市爱卫办,并说明退件原由。

(三)办理。各承办单位收到受理单或投诉后,原则要求3—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在受理单上填写办理情况、时间;对不能立即办理的事项,要确定整改期限,落实相应措施,并在承办3—7个工作日后及时向市爱卫办反馈办理结果或进度;对确实难以办理的,要在受理单中说明原因。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办理结果、反馈意见进行审核、签名。

(四)反馈。市爱卫办交办各单位的投诉事项办理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应根据投诉内容的难易程度,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并向市爱卫办书面反馈办理结果;各乡镇、街道办受理的投诉事项办理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

大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编辑:陈琳玲

值周:吴志

主编:李胜

总编:罗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