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交警“三管齐下” 强力推进“戴帽工程”

整治顽瘴痼疾 安全文明出行|郴州交警“三管齐下” 强力推进“戴帽工程”
法制周报· 新湖南记者 雷昕 见习记者 杨天朗 通讯员 文飞 邓彪 王纪元
近年来,郴州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安全头盔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从2018年开始发力,坚持政府搭台、严管严控、宣教引导“三管齐下”,绵绵用劲、久久为功,强力推进“戴帽工程”。目前,市城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明显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由不想戴、不愿戴到主动戴、自觉戴,头盔佩戴率达95%以上,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大幅减少。
政府搭台 唱响部门“协奏曲”
推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头盔是一项社会性、系统性工程,交警部门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头盔护安全”行动,变“交警独唱”为“政府领唱、部门合唱”。
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市政府将“安全头盔护安全”行动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来抓,以道安委名义下发《郴州市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护安全行动方案》,成立了全市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护安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道安委主任张军任组长,18个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18年6月,张军副市长出席市城区“安全头盔护安全”行动启动仪式,按下了“戴帽工程”快进键。
强化工作保障。一方面,“自掏腰包”拨出100多万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头盔,由交警、派出所、街道、社区组织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对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每台赠送1个安全头盔。交警部门在市城区12个主要路口设置免费领取点,免费为市民发放安全头盔。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免费发放“安全头盔”80000多顶。另一方面,推动出台政府层面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明确将“驾驶人须年满十六周岁,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纳入规定,引导市民自觉佩戴头盔。
强化督导考核。推动由市道安委组织对各地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护安全行动进行检查验收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交办限期整改到位。推动将“安全头盔护安全”行动纳入到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平安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以及对相关单位综治考核,于年底对各地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宣传动员、排查摸底、配套资金落实、头盔发放、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严管严控 奏响从严“整治歌”
突出高压整治。制定下发《机关警力下沉参与市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交警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做表率、打头阵,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亲自拦截劝导不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从8月起,交警部门成立了7个特别整治组,由支队长、政委等班子成员亲自带队,机关警力下沉一线,全员上路,利用周末时间,深入开展为期100天的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发起“总攻”和“猛攻”。8月以来,城区出动警力10000余人次,警车1000余台,查处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4500余起,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35400余起。此外,还针对不同违法行为,在全市推广“半小时文明劝导、做好一张交通安全法规试卷、半小时学习、积20个赞、现场接受罚款”等“N选一”人性化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或处罚。
突出网格整治。强化市城区网格化管理,实行“大队领导包区域、中队领导包片、民警辅警包路口路段”的责任包干制,合理设置临时执勤点,坚持“驻点整治+主动出击”模式,加强路面检查,严管车站、学校、医院、集市、商场、城郊结合部等电动自行车出行频率较高的重点区域。同时,派出警力与街道、社区、小区的工作人员一道守好“源头关”,从电动自行车的出发地开始进行整治,确保从出发地到目的地不失控、不失管。
突出重点时段整治。紧盯婚丧嫁娶、民俗民风节日、群众集体外出活动、上下班(学)高峰等重点时段,采取集中力量整治、组织执法小分队等方式,严查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车、不按规定搭人载物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用好200人专职文明劝导员,在早晚高峰班期间,常态化劝导教育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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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油分公司工作人员蒋小林正在检查加油车主的驾驶证和行驶证。
宣教引导 播响温馨“提示音”。广泛宣传安全头盔的重要作用和使用常识,让佩戴头盔声声入耳、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开展“热点式”宣传。紧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热点,制作20万份《根治顽瘴痼疾,共建平安郴州》宣传册、300多块“电动自行车因交通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宣传展板、5000张《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海报、3万份《致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一封信》,先后开展20多场次“一盔一带”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播放《致电动自行车车主及驾驶人的一封信》《文明交通倡议书》《交通秩序整治宣传》等音频MP3。在微信、微博上发布信息30多期,引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在市广播电视台《天天播报》栏目“小龙驾道”开展交通法规宣讲160多期。
开展“互动式”宣传。开展警企联动“一盔一带”宣传活动10多次,组织“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外卖公司及快递企业的骑手代表参与文明劝导实践活动。送安全知识进校园,开展“小手拉大手、大手系全家”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家长驾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延伸宣传触角,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讲30多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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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初见成效
法制周报· 新湖南记者 雷昕 见习记者 杨天朗 通讯员 文飞 邓彪
2019年11月以来,临武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企、政”等7大类15项突出风险点,持续推进隐患治理、市场整顿、秩序净化、宣传曝光等重点工作,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上半年在全市考核评分中排名第一。
临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县委书记李浩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五名县级领导任副组长,26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县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保障。自行动开展以来,共下发《督导工作简报》7期,开展各类督导检查共61次,专项督查3次,下发督查通报3期。全县各职能部门高位部署、高频调度、靶向施治,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着力在管住“车”、管好“路”、管严“人”、管实“市”上下功夫,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
一丝不苟管住“车”。加强“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以及客(货)运站(场)的常态化监管,推动本县籍重点车辆主动安装安全防范终端,建设车辆安全智能监管平台。积极开展货车超限超载运输、农村班线客车超员行为整治行动,对拖拉机补检不合格的或拒不补检的,一律按程序注销号牌;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和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变型拖拉机一律注销号牌,目前共排查830台,已完成注销号牌830台。同时,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加油站经营站管理的通告》,规范加油站经营行为,验证加油,驾乘司机凭证加油等措施,倒逼无牌无证车辆人员上牌补证,截止8月底已上牌电动车9435辆、摩托车8019辆,办理摩托车驾驶证5326人,路面行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大量减少,非法安装大阳伞、飙车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驾乘摩托车戴头盔率达85%以上,摩托车安全事故明显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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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居民驾驶电动车出行带好头盔已成为习惯。
一鼓作气管好“路”。对全县公路开展集中排查,查找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缺失,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农村公路沿线违法建设建筑以及违法占道堆物作业行为。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排查道路事故多发及高风险点段101处,已整治销号86处;排查农村公路占道堆物作业63起,整治63起;排查农村公路违法建筑1起,整治1起;排查道路有待加强维护的地方44起,整治44起。
一如既往管严“人”。严把驾驶人“准入”关,坚决杜绝驾驶技能、身体条件不达标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消灭在源头。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从严打击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整治野蛮驾驶,不文明驾驶行为。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机制,定时定期清理驾驶人基础数据,并及时跟踪管理,力争实现交通事故“零伤亡”。
一刻不松管实“市”。积极开展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摸底排查整治工作,对摸底排查的麦市镇、镇南乡、楚江镇、南强镇集市等马路市场进行了分类处置、积极整改、强化管控。每到赶集日,安排交管站、安监站相关人员对市场入口进行管控劝导,限制车辆进入市场。目前,全县马路市场已全部整治完成。
为大力倡导文明驾驶良好习惯,临武县充分利用“双微”、新闻电视、移动网络、平面媒体等现代媒体,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等,提醒驾驶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积极组织人员深入镇、村(社区)等场所,通过采取“面对面”宣传教育、上安全警示教育课、H5、特色非遗表演、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向驾驶人、交通参与者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等安全防范措施。深入货运、客运等企业,切实开展“职业化”教育和“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驾驶人进行安全学习,让驾驶人紧绷安全弦,做到安全常记心中。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将查处违法行为作为日常路面管理突出任务,始终保持严管、严控、严查、严处态势。截至目前,临武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300余起,其中查处无证驾驶660余起、饮酒后驾驶230余起、醉酒驾驶4起、客车超员4起、非法营运49起、货车超载126起,查处拖拉机、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309起,办理因交通违法犯罪构成行政拘留案件44起、刑事拘留案件18起,查处、纠正摩托车及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00余起(其中不戴安全头盔353起),查扣摩托车、电动车700余台,销毁太阳伞600余把,强制报废摩托车230余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