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乘客10余名!江西抚州一女子抢夺客车方向盘,被判刑3年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宜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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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邹某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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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4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邹某乘坐司机黎某驾驶营运的客车前往东陂镇,车辆载客10余人。
当车辆行驶至黄陂镇某桥梁上时,邹某与司机黎某发生口角,于是从车辆座位上起身窜至黎某身边抢夺方向盘,导致车辆偏离行驶路线。黎某采取紧急制动后,邹某将黎某头上的帽子扯下并丢在车辆地板上。之后,邹某被同车人员拉回座位。后来车辆继续行驶,邹某仍与黎某争吵。其间,邹某又窜至驾驶座右侧,将黎某用于收取卖票款的手提包扔在车辆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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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定:被告人邹某的行为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抢夺客车方向盘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邹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并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