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17年,“山西紫藤巷凶杀案”证据不确实,最高法发回再审

封面新闻记者 何晞宇
9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再审决定书,认为2003年山西翼城“10.2”杀人案的4位被告人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情形,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2003年,山西翼城计生干部马朝晖身中49刀死亡,其妻李慧与情夫李文浩此后被警方控制并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但二人一直坚称无罪,并持续申诉。
2018年3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当年第1号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通知称最高检在对山西翼城县李慧、李文浩、董昀、李翠仙(李慧的大姐)故意杀人、包庇、妨害作证一案进行复查后,认为该案确有错误,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重审。
被告之一董昀原为翼城刑警队干警,也是本案的报案人,但此后被控毁灭、伪造证据罪,并被处以该罪名的最高刑期:10年。2016年,董昀刑满被释放,但依然不放弃无罪申诉。董昀告诉封面新闻(thecover.cn),“现在就等通知开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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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小城杀人案
2003年10月2日深夜,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32岁的计生干部马朝晖,在他位于紫藤巷的寓所被杀害。凶手杀人手法残暴,面部、身体甚至会阴部都有创口,此外脖子处的创口根据翼城县公安局2003年的尸检报告显示,“可见多次反复切割的痕迹”,“4/5离断”。
2006年2月14日,马朝晖的妻子李慧和其情人李文浩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此后的一审判决书称,他们的作案动机来自于婚外情所引发的婚姻危机。同日,李慧的发小,第一个抵达现场的翼城县公安局刑警(未在编)董昀因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也被刑拘。
但李慧和李文浩的亲人始终认为两人无罪,并持续为其上诉。但李慧的大姐李翠仙告诉封面新闻(thecover.cn),自2003年10月2日案发以来,各级公安部门在两年半的时间内,曾3度组织专案组进行侦查。在2014年二审裁定下达前,该案共经历了3次一审审判,均认定李慧和李文浩的故意杀人罪成立。2014年9月2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李慧、李文浩则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转机出现在2018年。2018年3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当年第1号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通知称最高检在对山西翼城县李慧、李文浩、董昀、李翠仙故意杀人、包庇、妨害作证一案进行复查后,认为该案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认定的事实不具排他性,李翠仙等妨碍作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确有错误,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重审。
2020年9月20日,最高法认为原审被告申诉符合应当重新审判情形,指令重审。董昀表示,目前山西高院正在对此案进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