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云南普洱派驻机构“组团联动”强化监督力量

云南网讯(记者 谢进 通讯员 伍晓慧 马颖)普洱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组团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将派驻的21个纪检监察组组建成相对固定的4个联动协作组,整合监督力量,开展随机监督,着力破解派驻机构监督调查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均衡等突出问题。
“组团联动由‘单兵作战’变成‘协同作战’,既有工作力量充实,也有实战业务‘传帮带’,有效增强了监督的底气和硬气。”普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王春丽表示。组团联动遵循“归口分类、业务相近、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组团推进、便于协作”的原则,联动协作组由普洱市纪委监委领导领衔各联动协作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联动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督促联动工作有效开展。
在具体工作中,普洱市纪委监委建立和完善联动协作组轮值、例会、运行机制,实行工作捆绑,每个协作组每月有一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进行轮值,集中其他组的力量,从本组负责监督的部门中随机抽取监督检查对象、随机选定时间,围绕各部门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部门重要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
“对难度低、工作量大、时间紧的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不足时,可提请轮值组长召集开展常规联动协作;对重大、复杂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由轮值组长协商联系和指导监督、审查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专项联动协作。”普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联动协作工作在各派驻机构日常监督的基础上,以常规和专项联动相结合方式,全面提升派驻监督的质量。
同时,每月由轮值组长召集联动协作工作例会,发挥“团”的智慧和优势,分析存在的不足、共同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今年1至8月,普洱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1件,立案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