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学贾会计大洋彼岸躲债,敬畏法律的相声演员罗永浩是条汉子!

腾讯新闻知识官 姜伯静 财经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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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的债终于要还清了。
日前,在一档节目上罗永浩声称:“始于2018年底的6亿债务到今天我们已经还了快4个亿了。”
不管是节目需要,还是事实,他敢这样说,就代表有这个底气。
《左转》上说,“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用到变幻莫测的商界,就可以倒过来称之为“亡也忽焉,兴也勃焉”。因为中国商界已经有不少遭遇挫折又东山再起的例子,比如史玉柱等等。
而罗永浩,会不会成为这支队伍中的一员呢?目前虽然不敢说会或者不会,但他没有像贾跃亭贾会计那样跑到大洋彼岸躲债,而是勇敢的站出来承担债务,那我们就要敬这位被称为相声演员的罗永浩是条汉子!
当然,罗永浩在之前可能选错了定位,他也许更适合做一个产品经理、负责产品的副总,或者干脆去做一个相声演员、脱口秀演员,而不是去创业做老板。与贾跃亭这样的人相比,罗永浩很“实诚”。最根本的,是他敬畏法律!
这个时候,事情需要反过来思考。在罗永浩已经偿还了4个亿的债务之后,我们假设一下:如果罗永浩没有还债会如何?
我们看这三点。
首先,众所周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罗永浩将消费受限。这一点,无需再重复。
第二,根据相关部门2015年的规定,“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
目前,罗永浩依然身居锤子科技执行董事之位,还是很不错的。
第三,《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罗永浩算不算没有偿还能力呢?外人不清楚。
以上这三点,是罗永浩如果不偿还债务可能会面临的惩罚。贾跃亭迟迟不愿回国,某种程度上有对这些条款的畏惧。
从上面这几点看,罗永浩是非常明智的。否则,今天的罗永浩将很难想像。因为在目前的环境下,罗永浩想效仿贾跃亭远走海外,怕是并不容易。
此外,我们还应该明确一点,按照以前的信息,罗永浩目前偿还的债务应该是卖掉锤子科技主营业务之后独自承担的债务。如果没有卖掉锤子科技主营业务,锤子科技的负债,罗永浩是否负有偿还责任还得视具体情况而定。比如,是否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是否向公司债权人提供其个人担保等等。
这样看,锤子科技和罗永浩的“债主”们是幸运的。相反,与之相比,贾跃亭、ofo等的债主们就倒霉的多。
那么,我们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在外边花着我们的钱“逍遥”吗?目前看,没还真的没有好办法。
贾跃亭,就不必说了。以ofo的押金为例,目前《民法典》有这样的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ofo还在运营的话,这是可以实现的;可是,ofo已经在事实上倒闭,这就很难办了。
“遇人不淑”?只能这样说。
看着在国外的贾跃亭们,所以,我们就像前面说的那样,敬佩罗永浩是个敢担担子的好汉,敬畏法律,不管他是相声演员,还是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