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去哪里找律师?海南有了村法律顾问了!这支队伍有点忙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对法律服务于基层群众和维护基层稳定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屯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屯昌县司法局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把法律服务延伸至城乡社区“最后一公里”,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既增强了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为推进法治屯昌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屯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敬文(右一)到县司法局调研指导工作

据统计,截至2020年8月,屯昌县村(居)法律顾问总共提供服务数量合计5124件。其中,为村(居)委会提供法治建议522条;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24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287件,其中贫困户电话咨询1541件;开展法律援助服务587件;发放宣传资料28410份;开展法律讲座420场;为村(居)企业开展法律服务32次;调解处理案件68件。

精心谋划完善机制

构建“三级联动”法律服务格局

2018年4月,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召开,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部署。屯昌县司法局迅速组织对全县村(居)委会进行摸底,对本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基层法律事务所工作者进行信息收集,提前构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整体框架,为下阶段工作做准备。

屯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左菲到县司法局调研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屯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屯昌县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把村(居)法律顾问补助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目前累计投入334.8万元。经费保障的强化落实,极大激发了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

2018年8月,根据屯昌县司法局、各村(居)委会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事务所签订三方协议的要求,20名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全县124个村(居)委会村(居)法律顾问,全方位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规范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工作机制是推手。屯昌结合本地实际,完善优化相关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制定《屯昌县司法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监督管理制度》等文件,结合考勤签到、工作验收单、每月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完善机制建设的同时,屯昌在8个乡镇挂牌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124个村(居)委会挂牌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三级联动”法律服务格局。

屯昌召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针对律师事务所及人员的实际,屯昌县司法局坚持“属地优先,就近服务”选聘原则。率先安排屯昌县3家法律事务所和1家基层法律事务所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对法律顾问实行动态管理,优聘劣汰,不断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本领强、工作热情高的律师充实到村(居)法律顾问队伍中。2019年2月和10月,先后引进县外律师事务所6名律师,2020年1月再增加县内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引进县外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该县村(居)法律顾问。

突出重点服务大局

统筹开展各类法律服务

2018年10月11日,该县南吕镇五星村委会与海南省某有限公司之间的某个战略合作项目,村(居)法律顾问李靖律师主动帮助拟写战略合作合同。

2019年10月28日,南吕镇村(居)法律顾问冯军栋律师结合周一《脱贫致富电视夜校》时间人员比较集中的时机,专程开车从海口赶到南吕镇郭石村委会,利用夜校课后时间对全体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驻村扶贫干部、扶贫帮扶责任人、贫困户开展法治扶贫教育讲课。讲完课后冯军栋又开车连夜回到海口。

……

近年来,在农村拆除违章建筑、道路管道修建、征地赔偿协商、清理废弃宅基地、发展村集体经济等工作中,村(居)委会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主动咨询,寻求帮助,让村(居)法律顾问担当集体与个人沟通的协调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村(居)法律顾问林春竹律师在屯城镇屯昌村处理土地纠纷

“以前很多农村百姓遇到法律问题不知道去哪里找律师,现在不一样了,有了村(居)法律顾问。”五星村委会负责人笑着告诉记者,在社会上,咨询律师收费、代写协议收费、代办法律事务收费,而如今村委会和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免费咨询等优质法律服务,解决了群众找律师难、请不起律师的问题,所以说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是全县基层组织和群众的福音。

在实际工作中,村(居)法律顾问除了惠及村(居)委会所有群众外,还进一步加强对贫困户、特殊人群的服务。例如村(居)法律顾问帮助119名贫困户老人与其子女签订赡养协议,并经法院司法确认,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经济来源。

屯昌县司法局公法岗主任周韵(左)一行到屯城镇大石村检查村(居)法律顾问值班情况

此外,村(居)法律顾问还从法律角度修改或重新制定全县124个村(居)委会的村规民约,促使村(居)委会依法自治、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同时增强村“两委”干部法治能力,促使用法治思维与方式履行职责。

多方发力及时调处

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某镇村民钱某某与李某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争怨几十年,后双方因建房挖地基问题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双双受伤。县公安局调解未果,即根据规定,于2019年1月29日依法对双方均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钱某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省公安厅维持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由于两人法律意识淡薄,性情偏执,各自认为对方无理,导致‘案结事未了’,经常上信访局缠访不断。”屯昌县司法局局长蔡仁清告诉记者,根据这一情况,局领导立马联系驻村法律顾问吴坤江律师,并共同对钱某某与李某两家人开展调解工作。

村(居)法律顾问苏庆良为西昌镇干部和村干部上法治课

因双方积怨过深且累积多年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导致调解虽未有结果,但双方不再闹事上访,愿意在吴坤江的引导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吴坤江无偿帮忙代写诉状和指导举证,促其及时提交民事起诉书和行政起诉书。

最终,在村(居)法律顾问主导协调下,有效地淡化了当事人偏执的矛盾情绪,将双方拉到法律框架上处理纠纷,争吵缠访事件得到平息。

“很多纠纷历经上访、诉讼或双方死磕多年和村(居)法律顾问的参与后,以合法合理合情的释法分析,最终让双方签订了协议或者缓解了双方的敌对关系,解决村(居)历史遗留矛盾纠纷。”蔡仁清表示。

随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推进,屯昌基层社会违法犯罪率不断降低,有效化解一批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充实了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平安农村、和谐农村建设。

强化法援积极普法

法律顾问呈现新特色

某镇村民陈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村(居)顾问蒙志清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在会见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及向办案民警了解案情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为初中学生,初犯无前科,并非犯意发起人,其在案发现场只是因为单纯跟随朋友所致,案发时没有积极参与殴打行为,只是马上躲闪起来,案发后到屯昌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根据这些案情,蒙志清向县检察院特提出相关法律意见被采纳,陈某某被取保候审。然后蒙志清与陈某某家长多次沟通,让家长积极向受害人赔偿以获取受害人的谅解,最终,该案件以检察机关依法附条件不起诉结案。

屯昌县司法局党支部到琼山云龙镇冯白驹故居开展党日活动

近年来,村(居)法律顾问通过负责本村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有效引导帮助本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且担任本村当事人法援案件的代理人或辩护律师,为本村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法援服务,法援工作逐渐形成网状服务模式。

随着工作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服务的内容逐渐丰富起来,从单纯的法律咨询到提供法律意见、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采取咨询、讲课、宣传、调解等方式发挥职责作用。据统计,截至目前,围绕扫黑除恶、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等工作,村(居)法律顾问总共开展420场法治授课活动,助力屯昌法律宣传工作。

此外,屯昌还积极推进培植村(居)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多次深入各村,以案释法,以课宣法,让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培植出一批法律明白人。还实行了“1+1”模式,在每个村(居)委会指派治保主任担任法律事务联络员,协助村(居)法律顾问做好村(居)工作,通过增加村(居)法律事务解决人员数量,建立起一支基层法律调解队伍,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屯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记者蒙职宇周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