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扶”出生态扶贫新路子

近年来,绩溪县在脱贫攻坚行动中,始终把“绿色发展”作为脱贫之基、致富之道,推动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解决生态问题与生计问题,走出一条群众增收、环境美化的双赢生态扶贫之路。

林业项目倾斜脱贫

积极谋划和编制林业项目,形成长效林业扶贫开发模式。依托林业新型经济体,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生产经营,通过扶贫资金入股、企业务工、收购林产品、提供肥料苗木仔猪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带动贫困村增收3万元,带动贫困户增收20余万元。优先推荐安排有贫困人口就业的涉林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参加省、市级龙头企业、省级林业示范社、省级家庭林场评审认定。优先将上胡家村、党坑村、浩寨村、周坑村等贫困村列入省级森林村庄创建名单,支持4个贫困村发展森林旅游。安排到村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4个,通过发展笋竹两用林、茶叶加工、香菇种植等特色林业经济,实施东村燕笋加工厂建设扶贫项目,就近为农户提供就业岗位, 每年带动贫困户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

劳务造林优先脱贫

在实施国土绿化工作时,该县将造林绿化等工作任务优先向贫困户倾斜,鼓励贫困村农户参与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工程劳务,进一步提高贫困户收入,改善贫困村环境,助力贫困村脱贫。今年全县共完成人工造林800亩,退化林修复8000亩,森林抚育72000亩,其中有160人贫困户参与劳务,人均增收1200元;积极鼓励贫困村参与长防林封山育林工程劳务,工程任务涉及贫困村长安镇浩寨村230亩、板桥头乡庙山村500亩,获得补助资金7.3万元;按照“产权明确、谁造补谁”的原则,用足用活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林业项目,6个贫困村参与其中,面积4617亩,获得补助收益46.17万元。

生态补偿帮助脱贫

该县始终把增加贫困户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管护补偿放在首位,使贫困群众依靠补偿获得收入。及时发放生态扶贫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9.87万元,其中17个贫困村集体公益林补偿面积3.18万亩,补偿金额48.69万元,全县882户贫困户2666人公益林补偿面积1.36万亩,补偿金额21.18万元。扎实完成天然林停伐管护工作,发放补助资金62.42万元,其中18个贫困村集体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2.97万亩,补偿金额47.58万元,全县448户贫困户1349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0.9275万亩,补偿金额14.84万元。同时为了降低林业产业风险,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为贫困户承包经营林地投保森保险,共承保森林面积113.33万亩,弥补因火灾、病虫害、雪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下一步继续做好全县森林保险续保工作,做到森林保险全覆盖。

护林管护扶持脱贫

该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县管、镇聘、村用的服务机制,优先从建档立卡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今年全县共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50名、生态信息员86名,落实管护面积6.4万余亩,截至目前发放工资108.9万元,人均增收4616元。面对护林队伍报酬标准不一、工作责任心不强这一现实问题,该县将2020年选聘的86名生态信息员,由原来的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补助650元,按照“分区配备、统筹核定、责任到人”原则,科学分配至88个生态功能责任区,成立县级护林大队1个,乡级护林中队11个,村级护林小队36个,将其整合成一支生态护林员队伍,全面助力该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坚持林长制统领生态扶贫

林长制实施以来,创新机制加大脱贫,聚焦脱贫攻坚目标,出台《绩溪县生态扶贫工程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创新林长制“一林一员”机制,实施清凉峰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租赁项目,开展集体林股份制经营试点,不断提升生态扶贫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巩固生态脱贫成果。选定长安镇梧川村、家朋乡党坑、金沙镇兵坑村、长安镇浩寨村、扬溪镇东村和板桥头乡庙山村6个贫困村作为集体林地股份制经营试点村,整合流转面积26000余亩,以“公司 合作社 农户”带动,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贫困户人均增收300元。将清凉峰保护区大障村、永来村、逍遥村三个贫困村5.6万余亩集体林面积纳入租赁试点,每亩补偿资金53元,贫困户户均获得补偿收益4000余元,其中最多一户获得15000余元。

(方馨 章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