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聚焦农村自建房安全 千万不能忽视监管

加强农村自建房的安全保障(金台视线)

近期,本报收到不少读者来信,反映农村自建房未经批准许可,擅自改为饭店、民宿、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呼吁各地有关部门以山西襄汾县聚仙饭店坍塌事故为戒,全面排查农村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确保悲剧不再重演。

长期以来,农村自建房是广大农民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方式。虽然多是用“土办法”盖房,但因为结构简单、功能单一,质量安全问题并未凸显。

然而,近年来随着乡村经济迅猛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农村饭店、农家乐、乡村民宿等消费产业蓬勃发展。许多农民将自家住宅改扩建后用作经营场所,有的在两层小楼上又盖上两层当做民宿,有的将院子装上屋顶后改作宴会厅,还有的将临街一楼打通后作为门店出租。这些改扩建行为,不仅改变了房屋原有的结构、功能,而且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难有保障,埋下了许多安全隐患。

山西襄汾县聚仙饭店坍塌事故就是一起典型案例。据媒体报道,聚仙饭店原本是农民住宅,只有两座小楼和一个院子,后来屋主在院子上加盖了一层预制板房顶,不久又在上面架设了一层简易彩钢板顶棚,形成两层结构,自建房变成了宴会厅。聚仙饭店营业十多年来,已经成为周围几个村的村民举办宴席的首选场所。只是,当村民们在宴会厅里聚会的时候,谁能想到竟然存在巨大的风险?

因此,千万不能忽视农村的安全监管问题。

当下,一些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还很薄弱,在自建房方面尤为明显。有的农民建房既没有规范的设计图纸,也没有正规的施工队伍,凭感觉规划、凭经验建设,忽视承重、抗震、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有的对地质条件、建筑质量等了解不多,在选址、用材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还有的在老房子上想加盖就加盖、想扩建就扩建,随意拆墙打洞,却没有相应的安全配套措施,这也导致一些自建房本身就不够科学规范。如果将有隐患的自建房擅自改造为经营场所,就会更不安全。

应当说,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执行不到位、监管不严格的情况,“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农村自建房改成经营场所无审批、无许可、无验收的现象比较普遍,而地方有关部门的关注重点主要放在是否侵占了耕地、面积是否超标等方面,在施工建设、入住使用等阶段,缺乏必要监管,更谈不上经常性进村入户、排查安全风险。

有关地方和部门应总结经验教训,查缺补漏,加强监管,把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同时,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多下基层走访,从源头上遏制安全隐患。此外,还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向农民群众普及质量安全知识。

加强农村自建房的安全保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帮助农民群众筑牢安全保障,用更扎实的举措切实守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张 洋)

随意改扩建、不合理改变房屋结构、超载使用

农村“住改商” 安全难保障

8月29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

这起事故将农村自建房在改建、扩建等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暴露无遗。近年来已发生多起与农村自建房相关的安全事故:2016年10月,浙江温州鹿城区双屿街道4间6层农民自建房突然倒塌,造成22人死亡、6人受伤;2017年4月,广西玉林市福绵区罗田水库附近一处在建民房在楼板浇筑过程中突然坍塌,当场造成1人身亡、4人受伤的悲剧。

近年来,各地鼓励农民利用闲置住宅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产业,一些农民利用这一机会在原有住房基础上大量改扩建,增加了房屋的安全隐患。“发生坍塌事故的农村自建房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经营性场所。农村自建房一般是为农民自住而设计建造,结构很简单、功能也比较单一,并不适合大规模随意改扩建。一旦改为经营性场所,不合理地更改房屋结构、使用性质或超载使用,均有可能严重缩短其使用寿命。”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赵武胜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农民将自建房改为经营场所大多是直接在原住宅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很少请专业团队进行设计和施工,对质量、安全、消防等问题缺乏充分考虑,容易不合理地更改房屋结构,比如大跨度的厅、强度不足的承重墙、大梁等。在施工方面则一般邀请农民施工队,这些施工队通常以亲戚朋友、邻居熟人等为主,没参加过专业培训,并不具备专业资质,施工水平参差不齐。在建材方面一般根据村民预算和施工人员的经验,对于建材质量的要求反倒退居其次。由于缺乏专业评估手段,村民对于施工质量的把控没有严格标准。

“农村自建房从自住性质改为经营性质,对于设计和施工技术的要求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经营场所对于安全的要求明显更高也更严格。”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臧雷振说,与住宅相比,经营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对公共安全造成的损害更加严重,必须提升监管的力度和实际效果。

此外,目前在农村自建房监管方面还存在法规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与农村自建房管理相关的规定,散落在不同的文件条款之中,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有些规定甚至还互相冲突,造成在实践中无法落地,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规范作用。”臧雷振说。

聚仙饭店坍塌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决定进行挂牌督办,并要求举一反三,推动全面排查违建房屋风险。山西省也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目前,在农村自建房的规范管理方面还存在法律、制度缺失和监管缺位。”赵武胜表示,村民对设计、监理等环节重视不够,凭经验改扩建的现象较为普遍,“事实上,如果当地的地基环境与房屋结构较为复杂,房屋的抗震、消防等方面的设计尤为重要。如果仅凭经验建房、改扩房,容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对于将自住房改为经营场所的行为,有关部门更应该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力度,提醒农民群众应当注意的事项,帮助他们提高安全意识。”(本报记者 刘博通)

基层干部建议——

农村建房应有章可循

9月4日上午,河南省太康县张集镇一处临街的4层楼房倒塌。据了解,该事故系邻居在自建房屋时地基挖得太深所致。目前,当地正在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对当地所有在建房屋的拉网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均已下发告知书,并要求统一填写建房申请表。记者看到,在申请表上,建筑面积、建筑层数、施工负责人、有无施工资质等详细在列,村、镇以及国土、城建、供电等部门批复同意后方能施工。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改善住房条件需求越来越强烈,农村地区出现较大规模的新建住房。但是,农村自建房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也没有规范的设计和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在记者采访中,不少村民表示,当前农村自建房建筑质量监管基本处于“空白地带”,农民建房大多是找熟识的施工队,而这些施工队基本上没有获得相关资质,在建设施工中也没有相关的规定标准,有的甚至连安全设备都没有。

针对农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河南有些地方推出了一些举措,比如,开展村镇瓦工、砌筑工等建筑工匠培训,积极宣传建筑材料、施工标准等方面的规范要求,培训合格即发放证书。但也有基层干部反映,工匠在施工中是否会严格按照要求操作,很难评估判断。

针对乱占耕地建房、私自加盖的现象,河南一些乡镇都成立综合执法队伍。自然资源部门还按照要求,对试点村的村庄规划进行统一编制,原则上不再允许村民私自新建、改建房屋。但是,也有基层干部表示,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怎么建、建成什么样,执法部门很难监管。

针对如何解决农村自建房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有基层干部建议,把有关监管职责进一步下放到乡镇,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日常监管,尽早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农村自建房的质量标准和施工条件资质,明确监管主体及范围,让农村自建房有章可循。(本报记者 毕京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