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当局:欧阳娜娜在大陆唱《我的祖国》,最重或被罚12万

台湾艺人欧阳娜娜、张韶涵传将在十一国庆晚会献唱《我的祖国》等歌曲,台“文化部”今天表示,如果陆委会确认违法,“文化部”会依法核处;根据法律,最重可处新台币50万元(近12万人民币)罚款。
台“文化部”宣称,陆委会已将依法查处是否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依陆委会认定,如果相关行为涉“文化部”主管事项,“文化部”将配合陆委会依法核处。
“文化部”说,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定,违反规定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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