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司法重整稳步推进 债务问题有序化解未来可期

此前,永泰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河南省豫煤矿机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担任永泰能源管理人。
*ST是重整例行程序 重整完成即可撤销
自发生债务危机以来,永泰能源一直在推动债务问题的稳步化解。2018年8月23日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简称“债委会”)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为主席行,中信银行为联席主席行。永泰能源债务重组初步方案于2019年7月19日获得债委会主席团成员一致通过,并得到大多数债权人同意。此后,根据与各方债权人沟通情况,2019年12月30日对债务重组方案进行了优化。
据悉,永泰能源的重整工作得到了各级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和债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基础上,2020年8月6日,豫煤矿机向法院提出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2020年9月25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
永泰能源表示,公司重整的目的是降低公司的负债总额,减少财务费用,将公司资产负债率降到合理水平,提升公司业绩。债务重组将尽最大可能保护债权人、中小股东和广大职工的利益,若重整完成后,新老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不低于现有水平,公司经营情况将有所改善。
因为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永泰能源股票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对此,有机构人士表示,这是上市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整期间均需进行“*ST”标识的例行提示,公司重整完成后即可申请撤销。
该人士表示,司法重整是挽救困境上市公司的有效手段之一。从案例来看,近几年实施司法重整的上市公司都取得了成功,并有效化解了债务问题。例如2020年4月底重整完毕的坚瑞沃能,经过司法重整,坚瑞沃能已彻底解脱了以往债务的桎梏,资产状况、资产结构得到极大改善。
司法重整获得各方支持 债务问题稳步解决
据悉,发生债务危机以来,永泰能源受到了来自各方的相继支持。通过各方救助帮扶措施和公司自救措施努力,该公司实现了生产经营正常,员工和管理层队伍稳定,经营业绩稳中有升;公司不欠税、不欠薪,没有民间借贷、没有违规对外担保,为永泰能源重整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监管机构及各级地方政府指导与支持下,债委会也协调债权人对永泰能源开展帮扶。包括全力保证公司实体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煤炭和电力板块企业稳定生产、稳定就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合理调整短期债务到期回收计划,保持债务余额整体稳定;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负担,慎重采取查封资产、冻结账户等影响企业经营的保全措施,积极开展债券持有人和解工作等。
据此前公告,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为:通过实施司法重整,以债转股和留债债权延期降低公司负债率,留债债权合理调整利率水平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结合出售公司非主业资产,将公司资产负债率及负债结构调至合理水平,提升公司业绩,从根本上保护全体债权人及中小股东权益。
永泰能源表示,公司债务重整方案是在债委会委托中介机构尽调的基础上,由主席行一致通过,并得到绝大多数债权人同意。债委会与公司一起就债务重整方案多次向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汇报,得到了支持和肯定。公司就重整方案与部分股东进行了预沟通,已取得了已沟通的大多数股东支持。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其他经营性债务纠纷,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性现金流稳定。
根据披露,本次永泰能源的重整范围为永泰能源本部,下属公司债务将由债委会牵头进行协议重组;公司将向法院提交关于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永泰能源表示,这是因为公司底层资产较好,经营性现金流稳定,通过展期调整利息等措施,可以承担自身的还本付息。公司的主要困难是本部负债较大,且没有经营性现金流;债务违约后,融资功能丧失,没有还款来源,所以需要对公司本部进行重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整时间期限为6个月,到期后可延长3个月。永泰能源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和债委会的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力争提早完成。
目前,永泰能源及下属企业保持生产经营稳定、员工队伍稳定、经营性现金流稳定、金融债务关系稳定的良好局面,向资本市场、债权人和中小投资者传递积极信号,为下一步司法重整创造了积极、稳定的环境。
永泰能源基本面良好 重整之后前景可期
据公开资料,永泰能源是规模庞大的民营能源上市公司,以煤炭、电力、石化综合能源为主业,具有产业协同、区域布局、资产优质、经营现金流良好等优势,资产规模已达千亿元。
“公司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和公司债务问题,在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下,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紧紧围绕‘创收增效、化解风险’开展工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全力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和平稳运行。”永泰能源表示。
据永泰能源2020半年报显示,上半年永泰能源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共实现营业收入100.86亿元,较上年同期96.84亿元,增加4.15%。上半年公司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管理费用支出3.25亿元,较上年同期3.60亿元,下降9.70%。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2亿元,较上年同期0.91亿元,增加1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99亿元,较上年同期0.39亿元,增加152.28%。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0亿元,与上年同期23.72亿元相比,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保持基本稳定。
今年上半年,永泰能源煤炭业务实现原煤产量459.81万吨,同比增长11.42%。此外,电力和石化方面在建项目也在陆续投产。其中,张家港华兴电力二期2×40万千瓦燃机热电联产机组计划于年底前投入运行,丹阳华海2×10万千瓦燃机热电联产机组已于2020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华瀛石化获得出口监管仓资质,并即将成为珠三角地区唯一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库,库容5万吨。
随着能源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永泰能源的经营运转保持稳定,现金流情况相对充足。在机构人士看来,永泰能源债务风险主要是由于自身债务规模大、融资政策趋紧等因素影响导致的流动性困难,若本次司法重整顺利实施,通过实现债务展期、利率调降、债转股,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和债务风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使公司重新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永泰能源方面表示,公司在债务重整完成后,将继续扎根实业,立足主业,转型发展,在确保重整以及重组协议要求的还本付息前提下,而且在不增加公司新的负债规模和负债率情况下,通过加强管理、降本增效等方式筹措资金以及引进战投等方式,积极参与行业整合及与主业相关的新产业发展,回报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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