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违规办婚宴……山东2地通报6起典型问题

栖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领导干部酒驾典型问题

官道中心小学校长孙晓明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3月31日,孙晓明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高速交警查获,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并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9月,孙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庄园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干部王立国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4月6日,王立国在驾驶证被扣期间仍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暂扣其驾驶证并给予行政处罚。2019年8月,王立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苏家店镇赵家庵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林向东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3月19日,林向东酒后驾驶教练车被交警查获,给予行政处罚。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林向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冠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队员王佳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0年7月9日下午,值勤任务结束后,王佳乘坐警车绕行至兴贸路县建设局东生活小区后下车办理私事。2020年8月,县纪委给予王佳党内警告处分。

县卫生健康局审计科副科长王培洪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9年5月12日,王培洪在县清泉宾馆未按报告事项为其女大操大办婚宴,宴请共计26桌,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9300元。组织审查期间,王培洪将违规收取的礼金全部退回。2020年8月,县纪委给予王培洪党内警告处分。

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赵泽超违规接待用餐问题。2017年11月21日,赵泽超负责办公室工作期间,公务接待时,在对方没有公函的情况下违规接待,并将850元接待费在当月车辆维修费中报销。2020年9月,县纪委给予赵泽超诫勉谈话。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魏然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