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县一加油站用过期发票遭质疑,曾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处罚

楚天都市报10月1日讯(记者董淑健)武汉的吴先生向楚天都市报反映,在湖北黄梅县黄小高速加油服务中心加油时,收到的发票被单位财务部质疑为假发票。

吴先生说,他9月27日从江西出差返回武汉,途经黄梅小池镇出口处的黄小高速加油服务中心加了100元的92号汽油。当他要求开发票时,加油站工作人员拿出一张发票,他当时没细看,拿回单位报销时,被财务人员发现“有问题”,吴先生百口难辩,感到很委屈。

9月29日,记者陪同吴先生来到黄小高速加油服务中心加油,特别声明要发票,但该加油站称“暂时无发票”。

吴先生说,国家《税法》有规定,商家如果不开发票,消费者有权拒绝付款。加油站称,现在确实没有发票了,如果需要,过一段时间再来取。

吴先生于是来到黄梅县小池镇税务局,并向该分局副局长桂某出示了27日收到的问题发票。桂某看了这张发票后说,这不是假发票,是过期发票。还说3天前,他们已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并立即派管理人员前往该站,把所有过期发票都收缴了,但也可能没收干净。

在吴先生要求下,该局当日派员前往黄小高速加油服务中心收缴了一次过期发票,并责令该加油站尽快恢复出具正规机打发票。

天眼查显示,黄梅黄小高速加油服务中心是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78万元。2015年至2017年,该企业曾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先后被原黄梅县工商局作出3次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累计金额达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