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桌不低于588元”,岂能边反浪费边设“低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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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部分截图。
“2桌及以上宴席,按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价格不低于588元的标准实施”“自助餐式宴席按不超过18个菜品准备,价格不低于60元/人”近日,四川通江县一自媒体转发的《通江县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引发争议。不少网友认为,这不是在提倡节约,而是在提倡餐饮涨价。
据红星新闻对当地餐饮从业人员的采访,当地一般的酒席价格在500元左右,每桌约有22到26个菜品,《公约》中的价格确实偏高。
这个《公约》到底是谁制定的,如今也莫衷一是。通江县餐饮协会称,这是商务局搞的,用的是餐饮协会的牌子(名义);而通江县商务局则表示,这是餐饮协会制定的,在通江县商务局备案。目前,该《公约》已经从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撤下,预计国庆长假后召集餐饮协会再作处理。
用“最低消费”的方式来制止浪费,从初衷上来说,可能意在提醒商家提高菜品质量,减少普遍存在的宴席浪费;同时防止打价格战抢客,减少不正当竞争带来的额外浪费。但从政策导向和结果来看,这样的初衷未必能够达成。
近段时间以来,制止餐饮浪费的倡议得到了广泛的回应,各级各地政府为此都采取了一些很好的举措。比如《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或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这样的政策导向,既可以减少舌尖上的浪费,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舆论的肯定。
当然,也有地方把“好经”给念歪了。通江县的这个《公约》无论是规定每桌价格不低于588元,还是自助餐每人不低于60元,价格“限低不限高”给人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强制高消费。这哪是提倡避免舌尖上的浪费,分明是在为舌尖上的浪费火上浇油,是打着制止浪费的口号来强制高消费,鼓励浪费。到头来,菜品质量不见得提高,但宴席的费用肯定是高了。
宴席的菜品和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地方相关部门当然可以采取倡议的方式,倡导减少菜品数量,但不宜直接干预市场定价,更不宜设置最低标准。
商家之间为了保证他们觉得应该得到的利润,常常会暗中形成价格联盟,实际就是价格操纵,这本身就是违法的,一旦被职能部门发现,就要依法处罚。无论是当地行业协会也好、商务局也罢,应该监督和管理的是这种价格操纵行为,而不是亲自上场去试图操纵价格。
面对质疑,商务局将球踢给了餐饮协会,餐饮协会又把球踢回商务局,都不愿领取这“军功章”。但无论当初是谁制定的,《公约》如今已经撤下,就该认真反思究竟为何引发争议——这其中不只是具体条文的疏漏,也是管理理念上的偏差。
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制止餐饮浪费”的倡议,值得肯定。但在这过程中,尤其要注重边界和实效。边界主要是市场和政府的边界,要避免干预正常市场交易;实效主要是初衷和效果的一致,要放到现实中去考量,避免政策落空。无论从哪一点上来说,这种“用最低消费来制止浪费”的政策,都不合适。
□陈家沛(职员)
编辑 孟然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