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食品抽检农兽药残留超标突出 白菜克百威超标22倍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0日讯(记者 王蔚)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第29期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在被抽检的18大类食品2465批次样品中,有8大类26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比较突出,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腐霉利、4-氯苯氧乙酸钠、磺胺类、氟虫腈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批次食品存在农兽药问题

青岛市检出3批次农兽药残留超标,其中崂山区刘东来超市销售的来自城阳蔬菜水产批发市场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市南区鲜豆豆豆腐坊销售的标称为城阳区兴田兴豆制品店生产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市北区礼荣玲豆制品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潍坊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淄博市检出2批次农兽药残留超标,其中苏州街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济南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猪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高青分公司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潍坊市检出3批次农兽药残留超标,其中临朐县发义蔬菜门市销售的普通白菜(小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潍坊市临朐县老赵牛肉店销售的牛肉,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潍坊市临朐县老郭蔬菜店销售的普通白菜(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东营市检出3批次农兽药残留超标,其中东营区老史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河口区六合芝平蔬菜销售部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济宁市任城区王建强蔬菜商行销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农兽药残留超标或导致中毒

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介绍,食用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物会存在很多风险,这次检出的不合格内容,就存在急性或慢性中毒的可能,其中有些物质会导致经和感觉异常、肌肉无力及昏迷,严重的甚至死亡。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少量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4-氯苯氧乙酸钠为白色针状或棱状结晶,略有酚味,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对人体有积累毒性。

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以及过敏反应等。

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使用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影响。韭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违规使用。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氯蜱硫磷,过量摄入可引起急性中毒,导致神经和感觉异常、肌肉无力及昏迷。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杀虫谱广,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大量进食含有高浓度氟虫腈的食品,会损害肝脏、甲状腺和肾脏。

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按中国农药毒性分级标准,克百威属于高毒农药,不能用在蔬菜和果树上。克百威对鸟类危害性最大,一只小鸟只要觅食一粒克百威足以致命。受克百威中毒致死的小鸟或其它昆虫,被猛禽类、小型兽类或爬行类动物觅食后,可引起二次中毒而致死。

摄入甲拌磷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导致呼吸麻痹、昏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