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邻居手机转走钱,信宜一男子获刑

近日,信宜法院对该起盗窃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阿财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36岁的阿财家住信宜市某镇。阿财和同乡阿云是邻居,平时两人经常聊天,关系也不错。2019年12月某日傍晚6时,阿财到阿云家串门,发现屋内大厅的椅子上有一台华为手机,遂起贪念。
阿财趁阿云不注意,将手机盗走。阿财回到家中,想起以前帮阿云办理过手机微信零钱提现,知道阿云的支付密码。于是,阿财用阿云的手机向自己的手机进行微信扫码转账支付20000元,然后关闭阿云的手机。
次日凌晨6时许,阿财故伎重施,用阿云的手机向自己的手机转账支付8000元。阿财将盗得的28000元,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之后,阿云发现手机丢失且银行卡少了28000元后,立即报警。阿财知情后,就将手机还给阿云,并通过微信退还8000元给阿云。
经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华为手机价值615元。检察机关以阿财犯盗窃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诉讼期间,阿财委托其家人退还20000元给阿云,阿云请求法院对阿财从轻处罚。
信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共2861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阿财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鉴于阿财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还所盗的财物给被害人,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阿财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该案的承办法官表示,如今人们使用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越来越普遍,在享受便利的同时,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
在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时,一定要注意保护支付密码,并不定期更改,同时应经常查看自己的账户余额和交易明细。
手机丢失要第一时间联系银行冻结银行卡或解绑相关网银业务,避免造成损失。
【见习记者】李沁
【记者】李文才
【通讯员】陈严
【作者】 李沁;李文才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