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局长被双开!2人被提起公诉

近日
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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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领导干部被双开
河池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韦立汉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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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池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河池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韦立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韦立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韦立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为官不廉,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韦立汉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韦立汉简历
韦立汉,男,瑶族,1965年10月出生,广西都安人,在职大学学历,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1987.07—1991.05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东庙乡水电农机助理员、团委书记;
1991.05—1993.08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政府秘书;
1993.08—1994.08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党委宣传委员;
1994.08—1996.08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县委组织部秘书股股长;
1996.08—1997.07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股长;
1997.07—1998.09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拉烈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8.09—1999.06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下坳乡党委书记;
1999.06—2002.09 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黄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2.09—2006.08 广西南丹县副县长;
2006.08—2009.12 广西南丹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9.12—2015.02 广西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15.02—2020.05 广西河池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05—2020.09 广西河池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浦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黎稳、韦学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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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浦北县委批准,浦北县纪委监委对浦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原主任黎稳、浦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原副主任韦学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黎稳、韦学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审批(审核)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用虚假材料为不具备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资格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严重造成国家基本养老金损失,并收受好处费,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
黎稳、韦学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党纪国法,利用公权力谋取个人私利,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浦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黎稳、韦学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2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浦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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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广西检察机关
对两位领导干部提起公诉
桂林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吕文(正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崇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吕文(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吕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案件处置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博特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合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博特(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忻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忻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博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忻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博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早前新闻:
合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博特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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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来宾市监委消息:日前, 来宾市监委对合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博特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张博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个人房产;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张博特身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缺失,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组织不忠诚,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生活腐化,不注重自身道德修养;擅权妄为,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报来宾市委批准,来宾市监委决定给予张博特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博特简历
张博特,男,汉族,1978年11月生,广西柳城县人,中国民主同盟盟员,200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7.09—2002.07广西右江民族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生;
2002.07—2004.03合山市人民医院医师;
2004.03—2006.06合山市卫生局综合股股长;
2006.06—2011.07合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2011.07—2015.02合山市卫生局局长;
2015.02—2016.05合山市旅游局局长;
2016.05合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