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红寺堡:一村一策壮大村集体经济

新华社客户端宁夏频道10月15日电(记者马思嘉)近年来,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不宽、模式单一、收益不高等问题,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按照“一村一策”思路,找准“病根”抓“药方”,因地制宜探索出政府主导、抱团发展、自主发展等多种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走出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加速度”。

对于一些自身发展能力不强的村集体,红寺堡区采取政府主导模式,通过党委、政府选准好产业,引进和牵头实施好项目,将项目收益分红给村集体,为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注入“后劲”。2019年,红寺堡区争取自治区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弘德、大河、新庄集、柳泉四个电站,预计实现年纯收益1536.7万元,可使5个乡镇39个贫困村村集体每年各增收39.5万元,持续扶贫20年。今年1-8月份已收益1074.6万元,39个村平均可分配收益27.5万元。

红寺堡区村级光伏扶贫项目

针对部分村自营规模小、抗市场风险能力差、周转资金不充足等问题 ,红寺堡区通过成立联合社抱团经营,进一步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实现资源、成果共享。以柳泉乡为例,乡党委统筹壮大村集体资金,让发展能力强的柳泉村党支部担当“领头雁”,依托柳泉村设施比较完善的肉牛养殖场,带领其他8个村党支部创新“支部+联合社”的发展模式,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统一标准、集中管理、联合经营。目前,柳泉乡共养殖肉牛500余头,实现集体经济整体增收45万元以上,帮助39户兜底户户均分红1000元左右。

红寺堡区现代化肉牛养殖基地

此外,红寺堡区目前共有5个乡镇14个村采用自主发展模式,通过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和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成立村集体合作社,自主开发增收项目,解决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足的问题;针对部分村因土地缺乏、产业单一等原因,没有发展资源和条件的问题,红寺堡区让“弱村”入股发展成熟、经济效益好的合作社和企业,建立帮带机制,既为“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发展注入资金、人力,也实现“弱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红寺堡区还通过将资金分散至村上不同产业的合作社和经营大户,增大辐射带动面积,解决单一经营风险高收益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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