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凤冈:欺骗并举报他人吸毒,90后男子获刑!

近日,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一起欺骗他人吸毒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欧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件回顾
92年出生的被告人欧某某与王某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欧某某欲报复王某。2020年7月13日,王某未锁房门离开后,欧某某趁机将事先准备好含有毒品的苏打水饮料放到王某房间内。当日王某将含有毒品的饮料饮用,次日欧某某举报王某吸毒。被害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其尿液和毛发检测结果甲基苯丙胺均呈阳性。
公安机关将欧某某抓获后,在其住房内查获毒品疑似物0.37克。经司法鉴定,送检的毒品疑似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为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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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欧某某为报复他人,将毒品混入饮料中,使被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欧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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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冈县法院
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