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付费制”破解“垃圾围村”之后的改变

湘乡市“付费制”破解“垃圾围村”之后——改变
湖南日报记者 曾佰龙
10月16日,天刚蒙蒙亮,湘乡市育塅乡石冲村村口传来喇叭声:倒车,请注意……保洁员谭朝阳走下垃圾清运车,挂上垃圾桶,拨动控制杆,半箱垃圾进了车“肚子”,接着朝下一个清运点驶去。
谭朝阳有干劲,他承包了全村垃圾清运的活儿,一年工资2万元。“农村保洁员是一份不错的工作。现在有了稳定工资,这是最大的改变。”谭朝阳说。
“谭朝阳的工资都是村民‘付费’解决的。”村党支部书记贺杰说起“付费制”,思绪如翻江倒海一般。几个月前,湘潭市实施农村垃圾“付费制”,破解“垃圾围村”困境。向多年没交过公粮的村民伸手要钱,会很容易扣上“乱收费”的帽子,甚至还会捅出“马蜂窝”,留下“烂摊子”。在基层工作多年的贺杰,感到压力很大。
上面态度坚决,石冲村硬着头皮也要上。贺杰组织大家开会,确定60元/户/年的收费标准后,成立“人居环境理事会”。理事会5名老党员分片做工作,2个多月过去了,全村垃圾付费率达到97%。让贺杰万万没想到的是,有村民还跑到村委会说:“我们愿意多交点,把村里的环境搞得更好点。”有在外省务工的村民托人捐来2900元,留言:“不要写我们的名字,环境治理是村里的大好事。”
贺杰说:“通过实施农村垃圾付费制,村干部对待好事、难事的态度变积极了,搞好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的信心更足了。”
育塅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主任吴细文说:“过去政府包干收垃圾,村民参与度不高。现在村民自己付费后,参与、监督的行为变得更加主动。只要把服务搞上去,村民是认可付费制的。”
今年4月,湘潭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机制实施方案”。该方案不搞“一刀切”,收费标准上,有的村按人头收取,有的村按户收取。环保模式上,有的村通过“四议两公开”,公开聘用保洁员;有的村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聘用保洁团队;有的村则通过“党员义务队+保洁员”方式,节省开支。缴费群体上,规定精准扶贫户、重残户、五保户、低保户和长期在外打工“空巢户”不用缴费或自愿缴费。泉塘镇泉塘村贫困户吴万和告诉记者,村里没要求他缴费,但他自愿缴纳了60元。
目前,湘乡市297个村,共收取1008.5万元环境治理费,全部实现农村垃圾治理“付费制”,安置115名农村保洁员就业。
原载《湖南日报》(2020年10月17日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