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银行钱不还!南昌男子被限制高消费后,竟打电话质问法官

来源 | 都市现场原创稿件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喂,法官,我一直遵纪守法,法院凭什么把我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你们是不是搞错了?”近日,一男子义愤填膺地打电话给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你欠了银行的钱没有还,你自己不知道吗?”执行法官回复。

原来,打电话询问的是郑某,郑某之前在手机App上与某银行签署了一份《中国某银行“快贷付”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千余元。该合同是电子合同,在手机App上可随借随还,然而,借款期限届满后,郑某并未还款,某银行遂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郑某应该归还借款及相应利息,然而郑某依旧未还款。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联系到郑某,遂依法将郑某纳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

2020年9月,郑某正准备购买高铁票外出时,被铁路部门告知自己已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不能购买高铁票。郑某觉得很奇怪,自己一直遵纪守法,怎么可能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经12368查询,郑某联系到了执行法官。在执行法官的告知下,他恍然大悟,自己确实是借了某银行的钱忘记还了,于是急忙还清了欠款,法院亦为其撤销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电子支付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此,法院提醒,预支消费时应及时注意清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