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截独自放学回家男童伺机猥亵 山东日照一男子被判三年六个月

以送“零花钱”引诱,男子拦截独自放学回家的男童并伺机猥亵。近日,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猥亵儿童罪案件,判处被告人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4年夏,日照男子成某拦住放学回家途中的小男孩张某,以给10元“零花钱”方式引诱,对其进行猥亵。此后,一直到2018年冬,成某又多次以“零花钱”等方式引诱,将张某带至小胡同、小树林等偏僻处进行猥亵。

2018年7月,成某在开发区某校车停放点,盯上了刚放学的小男孩李某,待到晚上李某出家门独自在胡同玩耍时,成某将其引诱至偏僻处进行猥亵。直至2020年6月案发,成某多次对李某进行猥亵。

2020年4月,成某遇到在篮球场玩耍的小男孩刘某,以检查“小鸡鸡”为由,试图对其进行猥亵。因刘某父母平时经常教育孩子“不管是谁都不能随便看自己的私处”,刘某拒绝了成某的要求,成某未能得逞。

2020年6月,李某家人报警,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成某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成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成某对刘某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成某多次猥亵多名儿童,依法应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匡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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