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又有5县拟退出贫困县

黔东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对榕江县、从江县拟退出贫困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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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发〔2017〕56号)、《关于规范贫困县脱贫摘帽退出程序的通知》(黔扶通〔2017〕43号)和《贵州省2020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黔扶领通〔2020〕15号)等通知精神,榕江县、从江县通过自评后向黔东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了贫困县退出申请,黔东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了贫困县退出专项审查组,对榕江县、从江县申请贫困县退出的自评情况进行了实地审查,并召开会议对审查结果进行审核,榕江县、从江县综合贫困发生率、漏评率、错退率、群众认可度均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黔东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映。公示期满后,黔东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按照程序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对榕江县、从江县开展贫困退出专项评估检查。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韶山南路7号(黔东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556000
黔东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0日
毕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拟退出贫困县市级
初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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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关于规范贫困县脱贫摘帽退出程序的通知》(黔扶通〔2017〕43号)和《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扶领通〔2020〕15号)精神,按照贫困县退出程序,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通过自评后提出贫困县退出申请,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毕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市级初审组,对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申请贫困县退出的自评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并于10月20日召开毕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市级初审结果进行审议,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综合贫困发生率、漏评率、错退率、群众认可度均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现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毕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映。公示期满,将按程序向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专项评估验收。
通讯地址:毕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113室)
毕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0日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审核:吴雪峰 袁萍  编辑:陈俏丽 李苏豫
2020年第918期(总第236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