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千万罚单!央行再提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 农行、建行、中行被罚

财联社(上海,记者孙诗宇)讯,央行官网信息显示,近日央行相关分支机构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关规定,分别对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娄底分行、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建设银行建德支行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
从央行已披露的处罚信息来看,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被罚1223万,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被罚411万元,建设银行德阳分行被罚1406万元,建设银行娄底分行被罚533万元,建设银行东营分行被罚514万元。
其中,以农行吉林市江北支行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表为例,农行的违法行为包括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泄露客户信息,处以警告并罚款1223万元。
同时,时任农行吉林市江北支行行长葛振东,副行长金宇峰,吉林市江北支行营业室业务主管白松灵和营业室员工丁浩洋均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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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央行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约谈相关金融机构,责令其立即整改。相关金融机构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聚焦具体问题,进一步规范个人信息管理机制,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央行称,近年来,金融机构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也有部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无视法律和规定,严重侵害了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甚至泄露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相关信息,反映出部分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不足,内部控制仍需持续强化。央行高度重视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和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坚持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对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下一步,央行将进一步强化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监管和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完善有利于保护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和落实《反洗钱法》信息保密要求在内的各项金融消费者权益机制,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