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揽工程称霸一方,阳新一恶势力团伙4人领刑,188万余元违法所得被追缴

楚天都市报10月22日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蔡明仪)为牟利当起“工程霸”,十余年间,欺压百姓、强揽工程,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十余起,以恶养商、以恶护商,攫取非法利益。10月19日,由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文等四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串通投标等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不等的有期徒刑,何某文的违法所得188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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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为非作恶,为牟利走上“恶路”
2003年,何某文获得向武九铁路木港镇某段工地供应砂石料的项目。他发现供应砂石料项目有利可图,于是,仗着家族成员多、势力大,采取殴打、砸车玻璃、制造车祸、拦截车辆、占有财产等方式侵害竞争对手的合法利益,垄断武九铁路在木港某段项目的砂石料供应,由此获得第一桶金。
随着经济实力逐渐增强,何某文将孙某等人拉拢在自己周围,为追逐利益、树立威名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在当地形成一股恶势力的雏形。
2008年,木港镇某村换届选举,何某文当选村委会副主任。其后,何某文开始插手、干预木港镇的大小工程。2009年,武九铁路复线工程开工建设,何某文成立沙石建材有限公司,进一步吸收何某凤、陈某等人为手下小弟。同年4月,何某文要求陈某海将其承包的砂石供应项目给自己做。经多次谈判未果,何某文强行向工地供应砂石料,并与陈某海发生纠纷后,指使十余名社会青年使用砍刀钢管等围殴陈某海,致陈某海轻伤。
至此,以何某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基本形成。
毫不收敛,成为一方“工程霸”
2011年,何某文因其一贯表现而在当地村干部换届选举中落选后,遂前往阳新县城发展,同年成立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成为该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吸收何某凤等为公司股东。期间,何某文扩充人脉,并与其他黑恶势力人员称兄道弟、来往密切,进一步巩固、壮大势力。
2016年3月,何某文带人拦停竞争对手公司货车,禁止对方向木港某项目供应砂石料,并将对方前来处理此事的人员打伤。次月,为强行夺取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渣,何某文与孙某等人指使数十名社会青年,不顾当地干部、村民的阻拦,两次强行运走废石渣。
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恶势力团伙在十余年时间里,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殴打、威胁、滋扰、纠缠等暴力、软暴力手段,近乎垄断当地多处砂石料供应项目及工程项目,在木港及周边一带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是名副其实的“工程霸”。
有力指控,3人当庭认罪认罚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案件侦查阶段,阳新县检察院即派专案组进驻办案点,对案件相关事实、证据进行同步审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侦查取证。提出了六大方面一万余字的取证建议书,内容涵盖了80余条问题和建议。
专案组对公安机关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进行同步审查,做到审查证据与补强证据同步,确保了全案的快速顺利侦办。“通过提前介入,把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大大缩短了审查起诉时间,提高了诉讼效率。”办案检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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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记者了解到,庭审中,控辩双方针对起诉书指控各项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逐项举证、质证,4名被告人中有3名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10月19日,阳新县法院一审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何某文获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违法所得188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